[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916546.6 | 申请日: | 2019-11-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078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
| 发明(设计)人: | 吴彦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彦华 |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63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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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消费者权益 保护 宣传 展示 装置 | ||
1.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基面左侧开设有第一收放槽(2),所述底座(1)的基面右侧开设有第二收放槽(3),所述底座(1)的左侧通过第一收放槽(2)连接有第一支撑组件(4),所述底座(1)的右侧通过的第二收放槽(3)连接有第二支撑组件(5),所述第一支撑组件(4)、第二支撑组件(5)包括第一支撑板(6)、第二支撑板(7),所述第一支撑板(6)、第二支撑板(7)之间的连接处通过连接圆轴(8)连接,所述第一支撑组件(4)、第二支撑组件(5)的上侧连接有宣传承载板(9),所述第一支撑板(6)的两端通过第一连接轴(10)分别与底座(1)和宣传承载板(9)连接,所述第二支撑板(7)的两端通过第二连接轴(11)分别与底座(1)和宣传承载板(9)连接,所述宣传承载板(9)的左上侧设置有第一转动连接座(12),所述宣传承载板(9)的右上侧设置有第二转动连接座(13),所述第一转动连接座(12)、第二转动连接座(13)的上侧转动连接有宣传展示板(14),所述宣传展示板(14)的侧面靠近第一转动连接座(12)、第二转动连接座(13)的一端设置有固定孔(15),所述宣传承载板(9)基面左侧中间处设置有第一收纳槽(16),所述宣传承载板(9)的基面右侧中间处设置有第二收纳槽(17),所述第一收纳槽(16)的内部设置有第一固定连杆(18),所述第二收纳槽(17)的内部设置有第二固定连杆(19),所述底座(1)的正面左侧设置有第一栓接柱(20),所述底座(1)的正面右侧设置有第二栓接柱(21),所述宣传展示板(14)的背面左上侧设置有第一收纳栓接绳(22),所述宣传展示板(14)的背面右上侧设置有第二收纳栓接绳(2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板(6)采用双层结构设置,并且所述第二支撑板(7)位于第一支撑板(6)的内部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轴(10)分别位于第一收放槽(2)、第二收放槽(3)的左端两侧壁设置,所述第二连接轴(11)贯穿第一收放槽(2)、第二收放槽(3)的两侧内壁连接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宣传展示板(14)的两端下侧设置有连接板,所述宣传展示板(14)通过连接板采用连接销与第一转动连接座(12)、第二转动连接座(13)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连杆(18)、第二固定连杆(19)分别与第一收纳槽(16)、第二收纳槽(17)转动连接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连杆(18)、第二固定连杆(19)呈“L”接收设置,并且第一固定连杆(18)、第二固定连杆(19)通过固定孔(15)与宣传展示板(14)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右侧面中间处设置有提取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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