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化餐饮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912257.9 | 申请日: | 2019-11-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0451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 发明(设计)人: | 袁建军;申彦槐;罗文海;袁良;袁相;罗美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蒸滋味智能餐饮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50/12 | 分类号: | G06Q50/12;G07F11/00 |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神州众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51 | 代理人: | 刘汉民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化 餐饮 系统 | ||
1.一种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烹饪装置、运送机构和出餐装置;所述运送机构设置于所述烹饪装置与出餐装置形成的环状结构内;
所述运送机构与一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餐饮系统还包括数据处理端,所述数据处理端用于接收用户端发出的订单信息后,向所述控制器发出配餐指令;
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配餐指令向所述运送机构发出运送指令,所述运送机构根据所述运送指令将物品从烹饪装置运送至所述出餐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为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为放置有至少一个碗的菜盘。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装置是炒菜机器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炒菜机器人还包括夹取机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装置包括至少一组烹饪柜;所述烹饪柜包括至少一层储物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柜是蒸柜或保温柜或烤箱。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层均具有固定的坐标位置。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柜配置有自动开关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用于放大所述运送机构工作路径的行走导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运送机构是六轴机器人。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六轴机器人的末位工位端安装有第一夹具。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是U型夹具。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六轴机器人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第一夹具移动的第一移动机构;所述第一夹具包括第一机械手和第二机械手;所述第一机械手和所述第二机械手分别从不同角度或位置,通过夹持或承托的方式,抓取所述物品。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移动机构包括第一x轴移动组件、第一y轴移动组件及第一z轴移动组件,所述第一夹具通过所述第一移动机构实现在x轴、y轴和z轴至少一种方向的运动。
16.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的至少一端配置有气缸。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餐装置与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向所述出餐装置发送出餐指令;所述出餐装置根据所述出餐指令完成出餐。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餐装置包括餐盘提供机构。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餐装置还包括抓取机构。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无人化餐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餐装置还包括出餐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蒸滋味智能餐饮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蒸滋味智能餐饮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912257.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