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889235.5 | 申请日: | 2019-11-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886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16 |
| 发明(设计)人: | 温一凡;林晓勇;吴海奋;林静伟;郑锦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汕头市弘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C02F101/16;C02F101/10 |
| 代理公司: | 汕头市南粤专利商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301 | 代理人: | 吴旭强 |
| 地址: | 515000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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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完全 条件下 河道 治理 结构 | ||
1.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主要有将上游来水拦截处理的拦水闸坝(1),其特征在于:所述拦水闸坝(1)往上游方向布置污物拦截网(2),拦水闸坝(1)与污物拦截网(2)以及河道两岸形成治理区域,其中,还包括若干软明渠(3)将污水汇入治理区域中,所述治理区域包括位于河道两岸的截污廊道(4),与截污廊道(4)连通的絮凝功能段(5),所述絮凝功能段(5)流出的水往拦水闸坝(1)方向依次经过气浮处理功能段(6)、接触氧化功能段(7)、深度净化功能段(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污廊道(4)由对应两岸的分隔墙(40)分隔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截污廊道(4)中设置有第一生态浮床(4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软明渠(3)与截污廊道(4)对接处设置有滤网(34)。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浮处理功能段(6)底部设置有若干曝气装置(61),气浮处理功能段(6)的水面上设置有往两侧喷水的导流管(60)以及V型收集槽(62),V型收集槽(62)位于气浮处理功能段(6)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V型收集槽(62)固定于分隔墙(40)侧面,且V型收集槽(62)中配置有连接抽吸设备的吸管(63)。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触氧化功能段(7)底部设置有生物填料(71)。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未完全截污条件下的河道治理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深度净化功能段(8)中设置有第二生态浮床(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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