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878179.5 | 申请日: | 2019-11-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5763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6 |
| 发明(设计)人: | 郭光伟;尹德猛;李增楼;高宁;赵艳;张伟东;齐思宇;要泽华;孙阳阳;曹玉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H3/00 | 分类号: | B25H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11569 | 代理人: | 赵晓琳 |
| 地址: | 07215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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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器具 新型 构件 | ||
1.一种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柱和旋转柱,所述固定柱的顶部侧壁开设有一对通孔,所述旋转柱的底端通过旋转轴铰接于一对所述通孔内,且所述旋转轴能够在所述通孔内沿所述固定柱的轴向上下移动;所述固定柱的顶端开设有U型槽,所述旋转柱的底部侧壁安装有固定凸起,当所述固定凸起位于所述U型槽内时,所述旋转柱与所述固定柱同轴,且无法相对转动,向上提起所述旋转柱使所述固定凸起脱离所述U型槽后,所述旋转柱能够以所述旋转轴为轴转动;所述固定柱的底端用于固定安装在工位器具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固定穿设在所述旋转柱的底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和所述旋转柱分别为方钢管固定柱和方钢管旋转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方钢管固定柱的顶部一侧开设用于所述方钢管旋转柱通过的槽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为沿所述固定柱轴向延伸的条形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的两端分别设置一轴挡块。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槽对称设置有两个,所述固定凸起对应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U型槽分别设置在位于所述槽口两侧的两个侧壁顶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位器具用新型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槽的底部为V形槽,所述固定凸起为横截面为正方形截面的矩形凸起,且所述正方形截面的一对角线与所述旋转柱的轴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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