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60762.3 | 申请日: | 2019-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017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4 |
发明(设计)人: | 周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福莱特无人机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1/00 | 分类号: | B64C1/00 |
代理公司: | 东莞众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71 | 代理人: | 何恒韬 |
地址: | 255000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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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强度 无人机 机体 结构 | ||
1.一种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机头、机翼、尾翼、起落装置、方向舵和驾驶舱,所述机头位于机身的左端,所述机头的左端设有推进装置,所述机头整体呈弧面体结构,包括横向的三角木和竖向的三角木;所述机身包括上板、下板和侧板,所述侧板位于上板和下板的两侧,侧板上设有安置架,所述下板的下端从左至右依次设有2组~4组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所述机翼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前后两侧,分别包括飞翔翼和翼梢,所述翼梢位于飞翔翼的右端,所述飞翔翼包括位于远离机身的第一飞翔翼、靠近机身的第二飞翔翼以及位于第一飞翔翼和第二飞翔翼之间的第三飞翔翼;所述尾翼位于机身右端的上方,包括两个,分别位于机身前后两侧,分别包括升降舵和辅助舵,所述辅助舵位于升降舵的右端;所述起落装置设于机身的下端,包括位于第1组和第2组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之间的第一起落装置和位于尾翼下端的第二起落装置,所述第一起落装置和第二起落装置均包括起落架和设于起落架下端的起落轮;所述方向舵可前后摆动地设置于机身的右端,且与辅助舵相连接;所述驾驶舱位于机身上端,包括驾驶腔罩、位于上板上端的驾驶腔底板和驾驶腔上板,所述驾驶腔底板和驾驶腔上板分别向左或向右延伸至机头和尾翼末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木为C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所述轻木梁为D级轻木,采用激光切割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上板和下板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mmC级轻木层、5mmF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所述机身侧板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mmD级轻木层、5mmD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2mmC级轻木层;所述轻木梁和三角木组合中轻木梁和三角木的厚度均为3mm~5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的飞翔翼从内至外依次包括13~18层3mmC级轻木层,所述翼梢从内至外依次包括2~5层3mmC级轻木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翼的左右两端均设有夹板,所述夹板为4mmD级轻木层夹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翼的升降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6~9层2mmB级轻木层,所述尾翼的辅助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8~11层2mmB级轻木层,均采用激光切割而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装置的起落架为碳纤起落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向舵从内至外依次包括5~10层2mmC级轻木层、2~5层2mmD级轻木层、2~5层4mmD级轻木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头与机身采用高强度胶粘结在一起,所述机翼的飞翔翼和翼梢、所述尾翼的升降舵和辅助舵均通过紧固件连接在一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强度无人机机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驾驶舱的驾驶腔罩为PVC驾驶腔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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