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船舶尾气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27008.X | 申请日: | 2019-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9909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王子龙;李恒诚;肖斐棣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南船环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022 | 分类号: | F01N3/022;F01N3/023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35 | 代理人: | 姚正阳;张田勇 |
地址: | 5107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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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船舶 尾气 净化器 | ||
1.一种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进气管、尾气过滤箱、排气管、洗涤液箱、循环泵和进液电控阀;所述进气管连通船舶发动机的排气管和尾气过滤箱;所述尾气过滤箱内设置有过滤尾气中的颗粒物的第一过滤装置和清洗所述第一过滤装置上的颗粒物的超声振荡装置;所述排气管连通所述尾气过滤箱,排气管的出口连通环境;所述洗涤液箱、尾气过滤箱经洗涤液循环管路连通,所述循环泵设置于所述洗涤液循环管路中,所述洗涤液箱内设置有第二过滤装置,过滤来自尾气过滤箱的包括第一过滤装置上的颗粒物的洗涤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装置设置于所述尾气过滤箱中部;和/或,所述第二过滤装置设置于所述洗涤箱中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装置为微孔过滤装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过滤装置为微孔过滤装置。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过滤装置为板式微孔过滤装置或圆筒式微孔过滤装置。
6.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孔过滤装置的孔径大小为2-100μm,孔隙率为20%-8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振荡装置为超声波振荡棒。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尾气净化器还包括排液电控阀。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液电控阀为电磁阀。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尾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液电控阀为电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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