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1655372.2 | 申请日: | 201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479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张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建强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2C15/12 | 分类号: | B22C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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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12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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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沟槽 管件用震实 机构 | ||
1.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内底壁固定连接有四个固定架(2),四个所述固定架(2)的顶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一缓震弹簧(3),所述第一缓震弹簧(3)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有托板(4),所述托板(4)的侧边与底座(1)之间固定连接有八个第二缓震弹簧(7),所述托板(4)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两个振动电机(5),所述托板(4)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框架(11),所述固定框架(11)的外表面底部固定连接有四个驱动电机(6),四个所述驱动电机(6)的输出端均固定连接螺纹轴(8),所述螺纹轴(8)远离驱动电机(6)的一端均螺纹连接有夹块(10),所述夹块(10)均固定连接有两个限位柱(18),所述限位柱(18)均位于螺纹轴(8)的两侧,所述固定框架(11)内设置有模具箱(12),所述模具箱(12)内设置有砂模(16),所述固定框架(11)的顶部设置有固定盖板(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11)对应螺纹轴(8)的位置开设有通槽(9),且螺纹轴(8)贯穿通槽(9)。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架(11)对应限位柱(18)的位置均开设有限位槽(19),且限位柱(18)贯穿限位槽(1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盖板(13)与固定框架(11)之间均对应开设有四个螺纹槽(1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螺纹槽(14)螺纹连接有螺钉(17)。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沟槽管件用震实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盖板(13)的顶端中间位置固定连接有盖板把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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