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有效
申请号: | 201921547677.1 | 申请日: | 2019-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3159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08 |
发明(设计)人: | 洪翔;褚建新;杨瑜娴;金都 | 申请(专利权)人: | 洪翔;褚建新;杨瑜娴;金都 |
主分类号: | A47B37/00 | 分类号: | A47B37/00;A47B3/00;A47B1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昊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83 | 代理人: | 何碧珩 |
地址: | 310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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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公益 诉讼 车载 移动 实验室 | ||
1.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包括可收折的箱体,所述箱体包括多个能够用于食药环快检实验的操作台,当所述箱体收折时操作台能够作为箱体外壁或被收折到箱体内,所述箱体内置有用于收纳器材的储物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
所述储物腔内能够被分隔为多个储物仓;所述多个储物仓被配置为能够呈多层排列,
或者,所述储物腔内设有多个储物盒,多个储物盒能够堆叠摆放;
或者,所述储物腔内设有多个储物仓,多个储物仓由上而下依次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所述操作台包括第一操作台、第二操作台和第三操作台,其中,第二操作台和第三操作台分别位于第一操作台的两侧,当箱体收折时,第一操作台形成箱体的上表面,第二操作台和第三操作台分别相对于第一操作台转动形成箱体的两个侧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所述箱体内设有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当箱体展开时,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能够被抽出,当箱体收折时,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能够被收进。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包括折叠支撑架,当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被抽出时,折叠支撑架能够展开并支撑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上设有储物盒或储物架,能够用于放置快检实验所需的包括试剂在内的散装检测工具。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所述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下方的空间能够容纳所述储物腔和/或用于放置便携式坐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还包括提手,提手可转动的安装在箱体的前表面;
还包括密码锁,密码锁位于箱体前表面结合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所述储物腔下方设有支撑部件和气动撑杆,所述移动实验室还包括脚轮,所述脚轮设置在支撑部件上;所述支撑部件包括用于支撑所述储物腔的第一支撑板和用于在展开时支撑整个实验装置的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板成对设置并能够相对打开,所述脚轮设置在其中一个第二支撑板上,所述第二支撑板通过气动撑杆被撑开或收拢;所述第二支撑板上还设有支撑脚。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公益诉讼车载快检移动实验室,其特征是,还包括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设置在抽拉式快检实验防风操作台上的储物盒或储物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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