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消音型发生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475213.4 | 申请日: | 2019-09-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1331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3 |
| 发明(设计)人: | 刘瑞花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莱达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M16/06 | 分类号: | A61M16/06 |
| 代理公司: | 汕尾创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82 | 代理人: | 龚漫军 |
| 地址: | 516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消音 发生器 | ||
1.一种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与人体鼻子接触的鼻塞(1)或鼻罩、测压管(2)、进气管(3)、呼气管(4)、以及连接座(5),所述鼻塞(1)或鼻罩、所述进气管(3)、所述呼气管(4)均与连接座(5)连接,所述连接座(5)内设置气室(6),所述鼻塞(1)或鼻罩与所述进气管(3)通过所述气室(6)连通,所述鼻塞(1)或鼻罩与所述气室(6)通过增压小孔(7)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内设置有第一通道(8),所述第一通道(8)通过所述增压小孔(7)与所述气室(6)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内设置有独立于所述气室(6)的第二通道(9),所述鼻塞(1)或鼻罩与所述测压管(2)通过所述第二通道(9)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内设置有独立于所述第二通道(9)的第三通道(10),所述鼻塞(1)或鼻罩与所述呼气管(4)通过所述第三通道(10)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鼻塞(1)包括座体(11)、挖设在座体(11)上的腔体(12)、与腔体(12)连通的第一鼻管(13)和第二鼻管(14),所述第一鼻管(13)和第二鼻管(14)探入到人体鼻腔内,所述腔体(12)通过所述第一通道(8)及所述增压小孔(7)与所述气室(6)连通,所述腔体(12)还通过第二通道(9)与测压管(2)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上设置有两个第一通道,两个第一通道分别位于第二通道(9)的两侧,所述第一通道的一个与第一鼻管(13)位置相对应且两者中轴线互相重合,所述第一通道的另一个与第二鼻管(14)位置相对应且两者中轴线互相重合。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上设置有两个第三通道,所述第三通道的一个与所述第一通道的一个连通且两者夹角为钝角,所述第三通道的另一个与所述第一通道的另一个连通且两者夹角为钝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由两个对称的部件(17、18)卡扣连接而成。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座(5)上设置有套接进气管(3)的进气套管(19),所述连接座(5)上设置有套接测压管(2)的测压套管(20),所述第一通道侧部设置有挖空(21)。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音型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呼气管(4)为软性薄壁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斯莱达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未经斯莱达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47521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电子烟
- 下一篇:一种滴灌带直接灌溉接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