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光电除臭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61256.7 | 申请日: | 2019-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9835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蒋英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宜兴市苏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4 | 分类号: | B01D53/74;B01D53/00;B01D53/72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朗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62 | 代理人: | 赵华 |
地址: | 214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光电 除臭 设备 | ||
1.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的顶端固定安装有臭气处理装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气处理装置(2)的左侧相通有导气管(3),所述导气管(3)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吸气装置(4),所述臭气处理装置(2)的右侧相通有排气管(5),所述臭气处理装置(2)的第一固定板(6),所述臭气处理装置(2)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二固定板(7),所述第二固定板(7)的顶端固定安装有保护罩(8),所述保护罩(8)的表面固定安装有固定块(9),所述固定块(9)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紫外线灯(10),所述第一固定板(6)的顶端可拆卸安装有箱体(11),所述箱体(11)的右侧开设有槽孔(12),所述箱体(11)的内部放置有活性炭(13),所述臭气处理装置(2)的右侧内部固定安装有鼓风机(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气处理装置(2)为一个罐体,且臭气处理装置(2)为金属质构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气装置(4)包括吸气口(41),所述吸气装置(4)的内壁光滑,且吸气装置(4)的直径值为五十厘米至一百厘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5)包括排气口(51),所述排气管(5)的长度为三米至五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6)、第二固定板(7)的结构相同,且第一固定板(6)、第二固定板(7)的材质为木制构件,第一固定板(6)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固定板(6)位于箱体(11)1底端与顶端,所述第二固定板(7)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固定板(7)位于保护罩(8)的顶端与底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1) 由过滤网组成,且箱体(11)位于紫外线灯(10)的正后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光电除臭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13)填满整个箱体(11)的内部,且活性炭(13)的种类为煤质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宜兴市苏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未经宜兴市苏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461256.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雾化器接头
- 下一篇:一种具有自洁功能的香菇预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