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传导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434572.5 | 申请日: | 2019-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056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4 |
发明(设计)人: | 李扬德;卢昆;高宽;朱旭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无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4R1/08;G02C11/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杨艳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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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导 装置 | ||
1.骨传导装置,所述骨传导装置为采用了骨传导技术的各种类型的装置,所述骨传导装置含有用于传递声音的骨传导模块,所述骨传导模块设有金属材料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模块中的金属材料组件全部或者部分为非晶合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晶合金为锆基非晶合金、稀土基非晶合金、铜基非晶合金、钛基非晶合金、铝基非晶合金、镁基非晶合金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晶合金为锆基非晶合金,其成分组成为(Zr,Hf)aAlbCuc(Sn,Mg)d(Y,Ag)e,其中a、b、c、d、e每个独立地表示原子百分比,55≤a≤72、6≤b≤17、16≤c≤24、0≤d≤5、0.2≤e≤1;或者,所述非晶合金为钛基非晶合金,其成分组成为(Ti,Zr)aCub Sn c(Si,Al,B)d,其中a、b、c、d每个独立地表示原子百分比,50≤a≤65、20≤b≤35、7≤c≤20、1≤d≤6,其中Ti原子百分比高于40%。
4.如权利要求3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晶合金为下列合金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Zr62.4Hf2.7Al12Cu20Sn1Mg1.2YAg0.8;
Zr65.7Hf2.5Al11Cu18Sn1Mg1Ag0.8;
Zr70.1Hf1.4Al10Cu16.2Sn1Mg1Ag0.3;
Zr64.3Hf1.8Al13.2Cu17SnMg3Y0.3Ag0.4;
Ti58Zr2Cu25Sn10Si0.8Al4B0.2;
Ti54Zr4Cu30Sn7Si1Al4;
Ti59.3Zr2Cu25Sn11Al2B0.7;
Ti62.5Zr0.5Cu25Sn8Si1Al2.7B0.3。
5.如权利要求1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模块为压电式骨传导装置或者电磁式骨传导装置;
所述压电式骨传导装置中的金属材料组件为压电振子中的金属基板、与人体相接处的传导材料、保护压电振子的壳体结构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所述电磁式骨传导装置中的金属材料组件为骨传导振子、骨传导振子固定结构、与人体相接处的传导材料、保护骨传导振子的壳体结构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模块中的金属材料组件为内部或者外部的骨架结构、外部壳体结构或者连接结构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模块中的金属材料组件中非晶态合金按照体积的占比,大于或者等于整体金属材料组件的10%。
8.如权利要求1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模块中的金属材料组件中非晶态合金按照体积的占比,大于或者等于整体金属材料组件的30%。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骨传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骨传导装置为骨传导麦克风或者骨传导眼镜或者骨传导手机或者骨传导助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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