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长杆类电动工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321755.6 | 申请日: | 2019-08-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1033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6 | 
| 发明(设计)人: | 王浩;山冈敏成;聂方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D34/416 | 分类号: | A01D34/41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1106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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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长杆类 电动工具 | ||
1.一种长杆类电动工具,包括:
连杆,在其长度方向上具有前端和后端;
电源装置,设置于所述连杆的后端;
执行装置,用于安装执行元件,所述执行装置设置于所述连杆的前端;
电机,用于驱动所述执行装置转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长杆类电动工具还包括:
传动装置,包括用于在所述电机和所述执行装置之间实现动力的传递的减速机构以及用于容纳至少部分所述减速机构的装置壳体;
所述电机包括:
转子轴,能绕第一轴线转动;
转子套筒,安装至所述转子轴并与所述转子轴构成同步转动,所述转子轴的两端穿过所述转子套筒;
定子铁芯,至少部分设置于所述转子套筒内;
定子线圈,绕至于所述定子铁芯;
其中,所述转子轴伸入到所述装置壳体所围绕而成的空间内且与所述减速机构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子套筒的直径D1被设置小于等于40mm,所述电机的输出功率P与所述转子套筒的直径D1的比值大于等于80W/cm且小于等于160W/c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为无刷电机,所述转子套筒的直径D1小于等于3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子套筒的直径D1为35毫米;所述电机的输出功率P与所述电机的体积V的比值大于等于11W/cm3且小于等于35W/cm3。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子轴的转速与所述执行装置的转速的比值定义为所述减速机构的减速比R,所述减速机构的减速比R大于等于3.5且小于等于7。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子轴的转速大于等于24000rp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执行装置的转速大于等于4000 rpm且小于等于6500 rpm。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长杆类电动工具还包括:
前端壳体,包括用于容纳至少部分所述电机的第一容纳部和用于容纳至少部分所述传动装置的第二容纳部;
其中,所述第一容纳部和所述第二容纳部的连接处形成台阶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减速机构还包括:
驱动轴,连接所述执行装置以驱动所述执行装置转动;
所述驱动轴能以第二轴线为轴转动;所述第一轴线和所述第二轴线相互平行,且所述第一轴线和所述第二轴线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10mm且小于等于25m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减速机构还包括:
齿轮,安装至所述驱动轴以接收所述电机输出的动力;
两个轴承,安装至所述驱动轴并分别设置于所述齿轮的两侧。
11.根据权利要求2至10任意一项所述的长杆类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执行装置为用于打草的打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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