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1252910.3 | 申请日: | 2019-08-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413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及川真爱;田中正俊;兴津信秀;清水孝吉;市川洋光;后藤聪;大岛拳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9/00 | 分类号: | A47L9/00;A47L9/24;A47L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旭知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2 | 代理人: | 王轶;李伟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具备:
吸尘器主体;
风路体,其具有第一管部、第二管部以及吸入口体,所述第一管部的一端侧与所述吸尘器主体连接、且所述第一管部的至少一部分具有挠性,所述第二管部的一端侧与所述第一管部连接,所述吸入口体的一端侧与所述第二管部连接;以及
行进轮,其旋转自如地配置于所述吸尘器主体,
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尘器主体在与被清扫面对置的位置处具有供所述风路体卡止的卡止部,
所述风路体具有被卡止部,该被卡止部卡止于利用所述行进轮而形成为立起状态的所述吸尘器主体的所述卡止部,在该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至少所述第一管部与所述第二管部的连接位置相对于从所述行进轮的中心通过的铅直方向的虚拟线而位于所述吸尘器主体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管部具有:握持管部,其一端侧与所述第一管部连接;以及延长管,其一端侧与所述握持管部连接、且另一端侧与所述吸入口体连接,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握持管部中由使用者把持的把持部相对于所述虚拟线而位于所述吸尘器主体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握持管部中设置成与所述把持部连接的设定操作用的设定部相对于所述虚拟线而位于所述吸尘器主体侧。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管部具有:握持管部,其一端侧与所述第一管部连接;以及延长管,其一端侧与所述握持管部连接、且另一端侧与所述吸入口体连接,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握持管部与所述延长管的连接位置相对于所述虚拟线而位于所述吸尘器主体侧。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延长管的轴线方向相对于所述虚拟线的倾斜度为10°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延长管的轴线方向相对于所述虚拟线的倾斜度为10°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吸入口体未接地。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吸入口体未接地。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吸入口体未接地。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被卡止部卡止于所述卡止部的状态下,所述吸入口体未接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未经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252910.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