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水稻田的除草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236113.6 | 申请日: | 2019-08-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3728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 发明(设计)人: | 冯艳忠;李凤兰;王兆山;田立余;何流琴;吴建;张友明;廖秀东;李佳佳;杨秀梅;赫兰保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农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B39/18 | 分类号: | A01B39/18;A01B39/20;A01B39/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绘未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89 | 代理人: | 郭红燕 |
| 地址: | 271229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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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水稻田 除草机 | ||
1.一种用于水稻田的除草机,其包括操纵杆、第一除草轮和第二除草轮,所述第一除草轮和所述第二除草轮对称地位于所述操纵杆的两侧,所述第一除草轮通过第一轮轴与第一力臂的一个端部连接,所述第二除草轮通过第二轮轴与第二力臂的一个端部连接,所述第一力臂的另一个端部和所述第二力臂的另一个端部对称地连接到所述操纵杆,所述操纵杆沿轴向方向移动时通过所述第一力臂和所述第一轮轴驱动所述第一除草轮以所述第一除草轮的中心轴线为轴旋转,所述操纵杆沿轴向方向移动时通过所述第二力臂和第二轮轴驱动所述第二除草轮以所述第二除草轮的中心轴线为轴旋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草轮包括第一辊筒,在所述第一辊筒的周部设置有多个除草刀片,多个所述除草刀片均匀排布在所述第一辊筒的外圆周部且沿所述外圆周切向布置,所述第一轮轴的中心轴线与所述第一辊筒的中心轴线重合,
所述第二除草轮包括第二辊筒,在所述第二辊筒的周部设置有多个除草刀片,多个所述除草刀片均匀排布在所述第二辊筒的外圆周部且沿所述外圆周切向布置,所述第二轮轴的中心轴线与所述第二辊筒的中心轴线重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草轮和所述第二除草轮上的除草刀片设置成与相应的所述第一除草轮或所述第二除草轮的中心轴线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草轮和所述第二除草轮上的除草刀片设置成相对于相应的所述第一除草轮或所述第二除草轮的中心轴线倾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力臂和所述第二力臂分别呈倒置牛角的弯曲形状,它们对称地连接到所述操纵杆的一个端部,所述操纵杆的另一个端部作为所述除草机的手持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力臂和所述第二力臂是具有直角弯折的力臂构件,它们对称地连接到所述操纵杆的一个端部,所述操纵杆的另一个端部作为所述除草机的手持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力臂的最高点与所述第一除草轮的外圆周部下缘之间的距离为90cm~120cm,所述第二力臂的最高点与所述第二除草轮的外圆周部下缘之间的距离为90cm~120c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草轮与所述第二除草轮之间的距离为20cm-50c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草轮和所述第二除草轮的宽度为20cm-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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