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159993.1 | 申请日: | 2019-07-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3973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1 | 
| 发明(设计)人: | 瞿榕 | 申请(专利权)人: | 瞿榕 |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96 | 代理人: | 王程远 | 
| 地址: | 20007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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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影视 传媒 装配式 服务 商亭 | ||
1.一种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该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包括基台(1)、立柱(2)、顶棚(3)、支撑柱(4)、对接柱(401)、配重块(5)、氛围灯(6)、传媒机柜(7)、门墙A(8)、门(9)、耳块(901)、门墙B(10)、卡槽(1001)和滑轨(11);
所述基台(1)的四角处分别垂直设置有立柱(2);所述顶棚(3)的四角通过垂直向下的支撑柱(4)对接在立柱(2)上;
所述基台(1)内箱的前端和后端分别安装有两个并排的传媒机柜(7);所述基台(1)的右端侧壁处分别相对垂直设置有门墙A(8)和门墙B(10);所述门墙A(8)的左端侧壁中滑动连接有门(9)。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4)的底部平面中设置有垂直向下的对接柱(401),而立柱(2)的顶部平面中开设有与对接柱(401)相对应的孔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4)的下端包套有长方体状的配重块(5)。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块(5)上方的支撑柱(4)上安装有氛围灯(6),且氛围灯(6)均向内照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媒机柜(7)的外端侧壁为倾斜面结构,且显示屏安装在传媒机柜(7)的倾斜面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媒机柜(7)底部的基台(1)上纵向安装有两个对称的T型状的滑轨(11)。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影视传媒的装配式服务商亭,其特征在于:所述门(9)的左端侧壁的上端设置有半圆盘状的耳块(901),而门墙B(10)的右端侧壁上与之相对应处则开设有可容纳耳块(901)的卡槽(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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