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粗纱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1106203.3 | 申请日: | 2019-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2912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5 |
发明(设计)人: | 高明初;何卫明;马淑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1H1/04 | 分类号: | D01H1/04;D01H1/242;D01H1/36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许亦琳;余明伟 |
地址: | 312300 浙江省绍兴***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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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粗纱机 | ||
1.一种粗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纱机沿着纱线加工方向依次包括牵伸机构、加捻机构和卷绕机构;所述加捻机构包括若干个锭子、若干个锭子对牙齿轮(Z2‘、Z4‘、Z6‘、Z8‘、Z10‘)和若干个锭子齿轮(Z1-1、Z3-1、Z5-1、Z7-1、Z9-1);每一个所述锭子与一个所述锭子齿轮传动连接;每一个所述锭子齿轮与一个所述锭子对牙齿轮啮合连接;且锭子齿轮与锭子对牙齿轮的传动比至少包括两种以上;
所述卷绕机构包括若干个筒管(A、B、C、D、E)、若干个筒管对牙齿轮(Z2、Z4、Z6、Z8、Z10)和若干个筒管齿轮(Z1-2、Z3-2、Z5-2、Z7-2、Z9-2);每一个筒管齿轮与一个所述筒管传动连接,每一个筒管对牙齿轮与一个所述筒管齿轮啮合连接;且筒管齿轮与筒管对牙齿轮的传动比至少包括两种以上;
加工同一条纱线的所述锭子齿轮与锭子对牙齿轮间的传动比,和筒管齿轮与筒管对牙齿轮间传动比一致,且与相应的筒管直径相匹配;
所述筒管(A、B、C、D、E)包括至少两种以上直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沿着纱线的加工方向,所述牵伸机构包括后罗拉(3)、中罗拉(2)和前罗拉(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若干个锭子对牙齿轮(Z2‘、Z4‘、Z6‘、Z8‘、Z10‘)均与第一传动轴(M)传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若干个筒管对牙齿轮(Z2、Z4、Z6、Z8、Z10)均与第二传动轴(N)传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加工同一条纱线的所述锭子齿轮与锭子对牙齿轮间的传动比与相应的筒管直径相匹配是指匹配以使得不同直径的筒管上的粗纱卷绕线速度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加工同一条纱线的所述锭子齿轮(Z1-1、Z3-1、Z5-1、Z7-1、Z9-1)和所述筒管齿轮(Z1-2、Z3-2、Z5-2、Z7-2、Z9-2)的齿数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锭子齿轮与相应的锭子对牙齿轮的传动比为0.8~2.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管齿轮与相应的筒管对牙齿轮的传动比为0.8~2.4。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粗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管(A、B、C、D、E)的直径为30~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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