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蒂回收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1030278.8 | 申请日: | 2019-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32933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17 |
发明(设计)人: | 卢味;金吉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武 |
主分类号: | A24F19/10 | 分类号: | A24F19/10 |
代理公司: | 温州金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7 | 代理人: | 徐胜仙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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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蒂 回收 机构 | ||
1.一种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回收机构本体,所述回收机构本体上端设有投放口,在所述投放口处设有隔板,所述隔板上设置若干烟蒂投放孔,所述投放口的任意一侧设有与隔板的厚度相适配开口槽,所述隔板与回收机构本体之间构成滑移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放口周向向内侧弯折形成挡边,所述隔板置于所述挡边上,且与所述挡边构成滑移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放口的任意一侧设置挡板,所述挡板设置在投放口的上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倾斜设置在所述投放口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机构本体的一侧设有可开启的柜门,所述回收机构本体内设有可分离的回收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机构本体的内部底板上设有用于限制回收桶的滑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的开口处向两侧弯折,并形成置入口。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放口处设有用于将烟蒂由隔板导引至回收桶的导引机构,所述导引机构的上进口位于隔板的下侧,所述导引机构的下出口位于回收桶的上方。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蒂回收机构后侧设有可与烟柱或墙体可拆卸连接的连接机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烟蒂回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包括设置在回收机构本体后侧的连接销轴以及设置在烟柱或墙体上的连接销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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