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及液晶电视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910409.5 | 申请日: | 2019-06-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05348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1 |
| 发明(设计)人: | 林祖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经济特区金品电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H04N5/6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海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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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喇叭 避振 支架 定位柱 本实用新型 电视机喇叭 背光模组 定位架 防共振 背板 防振 胶垫 装配 背光模组固定 液晶电视 凸出 发生器 共振 杂音 隔开 上套 噪音 电视机 | ||
1.一种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背板、背光模组、喇叭以及喇叭避振支架;所述背光模组固定设置于所述背板上;所述喇叭避振支架一端固定在所述背光模组上,所述喇叭避振支架另一端外凸出有定位柱;所述定位柱上套接有喇叭防振胶垫;所述喇叭两端分别设有喇叭定位架;所述喇叭通过所述喇叭定位架固定在所述定位柱上,并通过所述喇叭防振胶垫与所述喇叭避振支架隔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柱上设有定位孔,所述喇叭定位架上设有安装孔;所述喇叭通过所述安装孔套接于所述定位柱上,并通过螺钉固定;所述喇叭防振胶垫位于所述喇叭定位架和所述喇叭避振支架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包括两个,两个所述喇叭通过喇叭避振支架固定设置于所述背光模组底部的两端;所述喇叭的放声口面向电视机底部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左喇叭盖和右喇叭盖;所述左喇叭盖设置于所述背光模组背面底部的左侧,用于覆盖所述背板左侧的喇叭;所述右喇叭盖设置于所述背光模组背面底部的右侧,用于覆盖所述背板右侧的喇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后盖板,所述后盖板设置于所述背板的背面上,用于覆盖所述背光模组;所述左喇叭盖设置于所述后盖板的左侧;所述右喇叭盖设置于所述后盖板的右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的放声口和所述后盖板的底部之间设有喇叭防振海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避振支架一端设有固定孔,所述喇叭避振支架通过所述固定孔固定在所述背光模组的底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液晶显示屏;所述液晶显示屏设置于所述背光模组的前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左底座和右底座;所述左底座设置于电视机底部的左侧,所述右底座设置于电视机底部的右侧。
10.一种液晶电视,包括发生器防共振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生器防共振结构为上述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电视机发生器防共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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