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0908266.4 | 申请日: | 2019-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647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7 |
发明(设计)人: | 唐建民;洪鹏;张红光;李鸿儒;单升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1/18 | 分类号: | E21D11/18;E21D1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史霞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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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矿山 隧道 初期 支护 结构 | ||
1.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其由多组类圆形钢板沿隧道的长度方向首尾拼接而成,任一组类圆形钢板包括:
多个第一支护钢板,其为弧形板结构,其内弧面的宽度等于外弧面的宽度,长度小于外弧面的长度,所述第一支护钢板的内弧面上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四周侧壁上间隔设有多个与侧壁垂直并与外部连通的第一螺纹通孔,所述第一凹槽的内部设有第一钢筋格栅,其与所述第一螺纹通孔不干涉;
两个第二支护钢板,其为弧形板结构,其宽度与所述第一支护钢板的宽度相等,且左右侧面与所述第一支护钢板的左右侧面的相匹配,所述第二支护钢板的内弧面上沿其长度方向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四周侧壁上设有与所述第一螺纹通孔相匹配的第二螺纹通孔,所述第二凹槽的内部设有第二钢筋格栅,其与所述第二螺纹通孔不干涉;其中,
所述两个第二支护钢板分别设于所述类圆形钢板的中心的正上方和正下方,所述多个第一支护钢板分别设于第二支护钢板的左右两侧,相邻第一支护钢板和第二支护钢板,和相邻第一支护钢板之间通过螺栓、螺母左右拼接固定,形成类圆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喷射混凝土层,填充在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内,包埋所述第一钢筋格栅和所述第二钢筋格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钢筋格栅和所述第二钢筋格栅均由沿内弧面的长度方向设置的至少一个纵隔板和沿宽度方向设置的至少一个横隔板组成,且所述横隔板卡设在所述纵隔板上,所述横隔板和所述纵隔板上均间隔设有多个冲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护钢板的外弧面的左右两侧分别向左或向右延伸,形成翼板。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护钢板和所述第二支护钢板的厚度为10cm,宽度为100cm,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6cm,四周侧壁的厚度为3cm,所述螺栓的直径为2.2cm。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矿山法隧道初期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纵隔板和所述横隔板的厚度为1.5cm,相邻两个所述纵隔板的间距为50cm,相邻两个所述横隔板的间距为4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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