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0795333.6 | 申请日: | 2019-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08625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8 |
发明(设计)人: | 王亚宝;杨秀莲;张鲁刚;李松;廖换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94 | 代理人: | 李迪 |
地址: | 310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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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基坑 支护 结构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包括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所述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的一侧均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一侧均开设有第一柱形孔,所述第一柱形孔的内部均滑动连接有第一柱形杆,所述第一柱形杆的一侧均固定有圆形块,所述圆形块的外壁上均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圆形块的一侧均固定有螺纹柱,所述第二柱形杆相对的一侧开设有相匹配的柱形孔,所述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的外壁上均通过第一螺栓固定有竖向加强杆,所述竖向加强杆的外壁上均通过第二螺栓固定有横向加强杆,本实用新型便于进行组装,在使用过程中更加的简单,同时也更加的灵活,同时运输更加的方便。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深基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就不再需要基坑和基槽都是用来建筑建筑物的基础的,只是平面形状不同而已.基坑是方形或者比较接近方形;基槽是长条形状的,而且有时候比较长。你要掌握的是它们的形状的区别。基坑是指底面积在27平方米以内(不是20),且底长边小于三倍短边的为基坑.基槽是指槽底宽度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基槽。也就是说,一般定义深基坑为:底面积在27平方米以内(不是20),且底长边小于三倍短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目前,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不便于进行组装,使用相对比较麻烦,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更加的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不便于进行组装,使用相对比较麻烦,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更加的不方便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深基坑的支护结构,包括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所述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的一侧均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的一侧均开设有第一柱形孔,所述第一柱形孔的内部均滑动连接有第一柱形杆,所述第一柱形杆的一侧均固定有圆形块,所述圆形块的外壁上均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圆形块的一侧均固定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贯穿第一凹槽的侧壁,所述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的侧壁均固定有第二柱形杆,所述螺纹柱相对的一侧开设有相匹配的螺纹孔,所述第二柱形杆相对的一侧开设有相匹配的柱形孔,所述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的外壁上均通过第一螺栓固定有竖向加强杆,所述竖向加强杆的外壁上均通过第二螺栓固定有横向加强杆。
优选的,所述第一凹槽的内壁上固定有与圆形块相匹配的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竖向加强杆的表面均开设有与横向加强杆相匹配的第三凹槽。
优选的,所述第二凹槽至少设置有八组,八组第二凹槽为等角度设置。
优选的,所述第一支护板和第二支护板的一侧表面均通过胶水黏贴有防水膜。
优选的,所述第二柱形杆至少设置有两组,且两组第二柱形杆为对称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便于进行组装,在使用过程中更加的简单,同时也更加的灵活,同时运输更加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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