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406626.0 | 申请日: | 2019-03-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589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0 |
| 发明(设计)人: | 贺庆涛;房呈亮;孙广祥;王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F11/04 | 分类号: | B66F11/04;B66F17/00 |
| 代理公司: | 37100 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淑风 |
| 地址: | 250014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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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矩形固定框架 固定柱 稳定杆 吊篮 三角架 平移 本实用新型 支撑柱 安全隐患 电动吊篮 工作效率 水平位移 加强柱 可控制 防磨 滚轮 晃动 保证 配合 | ||
1.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包括第一矩形固定框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矩形固定框架(1)顶部的前侧和后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柱(2),所述第一矩形固定框架(1)左侧顶部的后侧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柱(3),所述第一固定柱(3)的左侧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第二固定柱(4),所述第二固定柱(4)的底部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第三固定柱(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固定柱(5)的顶部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加强柱(6),所述加强柱(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稳定杆(7),所述第一稳定杆(7)的右侧与第一矩形固定框架(1)左侧底部的后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稳定杆(7)的左侧与第一固定柱(3)底部的左侧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3)正面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二稳定杆(8),所述第二稳定杆(8)远离第一固定柱(3)的一端与第一矩形固定框架(1)左侧顶部的前侧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矩形固定框架(9),所述第二矩形固定框架(9)的外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3),所述固定板(13)的内侧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防磨滚轮(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3)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三稳定杆(11),所述第三稳定杆(11)远离第一固定柱(3)的一端与第二矩形固定框架(9)的左侧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控制电动吊篮水平位移的辅助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2)右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四稳定杆(12),所述第四稳定杆(12)远离支撑柱(2)的一端与第二矩形固定框架(9)底部的前侧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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