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触发式的施工现场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198639.3 | 申请日: | 2019-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08869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30 |
发明(设计)人: | 郭永尚;蔡志铿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志铿 |
主分类号: | E01F9/608 | 分类号: | E01F9/608;E01F9/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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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620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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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触发 施工现场 警示 装置 | ||
1.一种触发式的施工现场警示装置,包括基板(1),所述基板(1)的底部固定有支撑座(3),基板(1)的侧边上安装有警示牌(2);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1)上安装有蜂鸣器(4),支撑座(3)上安装有用于触发蜂鸣器(4)的触发开关(5);所述支撑座(3)呈门型,触发开关(5)设置在支撑座(3)的内顶面中心位置,支撑座(3)的内顶面上还固定有支架(32),支架(32)将触发开关(5)罩设在内;所述支架(32)上开设有通孔(321),通孔(321)内滑动插设有活动杆(7),活动杆(7)正对触发开关(5);所述活动杆(7)的顶部固定有与触发开关(5)相配合的触发块(71),触发块(71)的宽度大于通孔(321)的孔径,触发块(71)的下表面和支架(32)之间还连接有弹簧(8),弹簧(8)套设在活动杆(7)的外围,活动杆(7)的底部安装有滑轮(72);所述支撑座(3)与警示牌(2)同向的一侧开设有穿孔(31),穿孔(31)内穿设有踏板(6);所述踏板(6)通过销轴(61)转动连接在穿孔(31)内,踏板(6)的一端延伸至活动杆(7)的下方且与滑轮(72)相接触,踏板(6)的另一端延伸至支撑座(3)的外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发式的施工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6)位于支撑座(3)外部的板体长度大于踏板(6)位于支撑座(3)内部的板体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触发式的施工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1)的顶部还设置有立杆(9),立杆(9)上安装有彩旗(9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触发式的施工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杆(9)在基板(1)的顶部设置有多个。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触发式的施工现场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彩旗(91)的颜色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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