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行李箱总成和具有其的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195414.2 | 申请日: | 2019-02-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569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0 |
| 发明(设计)人: | 谢金乐;姜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5/04 | 分类号: | B60R5/04;B60Q1/30 |
| 代理公司: | 11201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德海 |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双***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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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维修盖板 尾灯 车辆行李箱 车辆尾灯 储物空间 维修腔 行李箱本体 开口 本实用新型 吊钩 把手 吊挂 封闭开口 关闭开关 向上延伸 可移动 敞开 封闭 保证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辆行李箱总成和具有其的车辆,车辆行李箱总成包括行李箱本体和尾灯维修盖板,行李箱本体具有车辆尾灯维修腔,车辆尾灯维修腔具有朝向车辆行李箱总成的储物空间的开口,尾灯维修盖板相对行李箱本体可移动,以使开口敞开或封闭,尾灯维修盖板的正面设有把手,其中,当尾灯维修盖板封闭开口时,正面朝向储物空间,把手向上延伸以形成吊钩。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行李箱总成,尾灯维修盖板的把手既可以用于开关车辆尾灯维修腔的开口,又可以在尾灯维修盖板关闭开关车辆尾灯维修腔的开口时吊挂物品,由此无需设置新的吊钩,即可在车辆的储物空间内吊挂物品,同时保证了现有的储物空间大小。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制造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车辆行李箱总成和具有其的车辆。
背景技术
车辆的尾灯维修盖板设置在车辆的行李箱护板处,人员需要检测或维修车辆的尾灯时,可以开启尾灯维修盖板以在行李箱处开启一个与尾灯连接的开口,人员可以通过开口对尾灯进行检测或维修,由此可以避免在检测或维修尾灯时拆装行李箱护板等复杂零部件,减少维修工时。
相关技术中,尾灯维修盖板的功能单一,尾灯维修盖板处无储物功能,行李箱的储物空间内缺少用于吊挂物品的吊钩,若在储物空间内额外设置新的吊钩,又会在吊钩闲置时进一步占用储物空间。因此,如果能对现有结构进行改造,使现有结构具有吊挂物品的功能,则可避免设置新的吊钩,保证现有的储物空间大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在保证现有的储物空间的同时增加吊挂物品功能的车辆行李箱总成。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具有上述车辆行李箱总成的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车辆行李箱总成,包括行李箱本体和尾灯维修盖板,所述行李箱本体具有车辆尾灯维修腔,所述车辆尾灯维修腔具有朝向所述车辆行李箱总成的储物空间的开口,所述尾灯维修盖板相对所述行李箱本体可移动,以使所述开口敞开或封闭,所述尾灯维修盖板的正面设有把手,其中,当所述尾灯维修盖板封闭所述开口时,所述正面朝向所述储物空间,所述把手向上延伸以形成吊钩。
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方面所述的车辆行李箱总成,尾灯维修盖板的把手既可以用于开关车辆尾灯维修腔的开口,又可以在尾灯维修盖板关闭开关车辆尾灯维修腔的开口时吊挂物品,由此无需设置新的吊钩,即可在车辆的储物空间内吊挂物品,同时保证了现有的储物空间大小。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车辆行李箱总成,所述尾灯维修盖板设有锁止部,所述把手相对所述尾灯维修盖板可转动,所述锁止部适于在所述把手相对所述尾灯维修盖板转动时与所述把手联动,以解锁或锁止所述尾灯维修盖板。
进一步地,所述锁止部包括锁舌,所述锁舌与所述把手固定。
更进一步地,所述开口的边缘环绕设有开口翻边,所述开口翻边包括:向所述车辆尾灯维修腔内部延伸的第一边和沿径向向所述开口的中心轴线翻折的第二边,所述第一边连接在所述开口与所述第二边之间,所述尾灯维修盖板适于在封闭所述开口时止抵所述第二边。
更进一步地,所述尾灯维修盖板包括盖板本体和环绕所述盖板本体设置的盖板翻边,所述盖板翻边适于在所述尾灯维修盖板封闭所述开口时朝向所述车辆尾灯维修腔,并止抵所述第二边。
更进一步地,在所述尾灯维修盖板封闭所述开口时,所述锁舌适于与所述尾灯维修盖板分别止抵在所述第二边的两侧。
更进一步地,所述把手部分地穿设至所述尾灯维修盖板的背面,所述锁舌包括套接片和锁止片,所述套接片适于套接固定在所述把手穿设所述背面的部分的外侧,所述锁止片与所述套接片连接,所述锁止片为弯折片且适于止抵所述第二边。
更进一步地,所述把手穿设至所述尾灯维修盖板的背面的端部设有缩径部,所述套接片套设在所述缩径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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