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放疗用口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0127895.3 | 申请日: | 2019-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347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陈意标;钟志雄;冯炼 | 申请(专利权)人: | 梅州市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N5/00 | 分类号: | A61N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4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舌板 舌尖 前导 向下折弯 两侧缘 支架体 放射治疗 放疗 舌根 牙龈 防护效果 口腔黏膜 连接支架 正常组织 自然状态 上表面 上牙弓 舒适度 下表面 门牙 延伸 弓槽 口含 隆起 上凸 舌面 下牙 压覆 张紧 舌头 分设 肌肉 防护 | ||
1.一种放疗用口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覆舌板和分设于覆舌板两侧缘的支架体,所述支架体上表面形成有上牙弓槽,下表面形成有下牙弓槽,所述覆舌板自连接支架体的两侧缘处至中部逐渐上凸隆起呈弧形,覆舌板对应舌尖位置的前端向下折弯延伸形成有前导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疗用口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舌板中部隆起最大高度为10~1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疗用口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舌板以靠近舌尖处为前部,以靠近舌根处为后部,所述前部与后部的长度比例为1.8:1~2.2:1,所述后部自前部后端下压延伸形成,下压角度为25°~3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疗用口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体的上牙弓槽为可覆盖两侧尖牙至第二磨牙的上牙弓槽。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放疗用口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体与覆舌板一体成型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梅州市人民医院,未经梅州市人民医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127895.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