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AR眼镜控制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043295.9 | 申请日: | 2019-0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482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13 |
| 发明(设计)人: | 陈泽业;王亮只;和重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 | 分类号: | G05B19/042;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崔明思 |
| 地址: | 52377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串口 电路板 眼镜控制器 触控板 手机 眼镜 电路组件 电池 本实用新型 数据连接 电连接 娱乐性 操控 贴设 展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AR眼镜控制器,所述AR眼镜控制器包括外壳及安装于所述外壳内的电路组件;所述外壳上安装有触控板;所述电路组件包括电路板、贴设所述电路板的电池、及安装于所述电路板一端的第一串口与第二串口;所述电池、所述第一串口、所述第二串口及所述触控板均电连接所述触控板;所述第一串口用于连接所述手机,所述第二串口用于连接所述AR眼镜。上述AR眼镜控制器,结构简单,价格低廉,电路板上设有第一串口与第二串口,第一串口用于连接手机,第二串口用于连接AR眼镜,实现手机与AR眼镜的数据连接,可将手机的画面实时展示于AR眼镜的界面上,并通过触控板进行操控,提高了娱乐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可穿戴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AR眼镜控制器。
背景技术
智能手机使用已经普及,但为了方便携带,手机大小受限,导致手机屏幕观影,娱乐视觉效果一般。因此诞生了AR主机设备,AR主机设备包括主机及AR眼镜,AR眼镜连接主机后才能实现观影和娱乐功能,AR眼镜视觉范围广,能弥补手机视觉受限的缺陷,带来更强的视觉体验,且佩戴方便。然而,这样的AR主机设备价格高昂,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AR眼镜控制器,结构简单,用于连接手机与AR眼镜,将手机中的画面实时展示于AR眼镜的界面,并可进行操控,价格低廉,提高了娱乐性。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AR眼镜控制器,用于连接手机与AR眼镜或者用于单独连接AR眼镜,所述AR眼镜控制器包括外壳及安装于所述外壳内的电路组件;所述外壳上安装有触控板;所述电路组件包括电路板、贴设所述电路板的电池、及安装于所述电路板一端的第一串口与第二串口;所述电池、所述第一串口、所述第二串口及所述触控板均电连接所述触控板;所述第一串口用于连接所述手机,所述第二串口用于连接所述AR眼镜。
上述AR眼镜控制器,结构简单,价格低廉,电路板上设有第一串口与第二串口,第一串口用于连接手机,第二串口用于连接AR眼镜,实现手机与AR眼镜的数据连接,可将手机的画面实时展示于AR眼镜的界面上,并通过触控板进行操控,提高了娱乐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路组件还包括安装于所述电路板一端的读卡座,所述读卡座电连接所述电路板,所述读卡座用于插设内存卡。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包括底壳、及匹配所述底壳的上壳;所述电路组件安装于所述底壳与所述上壳之间,所述触控板安装于所述上壳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壳的中部设有容纳腔,所述底壳上对应所述容纳腔的周围间隔连接有定位柱;所述容纳腔容纳所述电池,所述定位柱连接所述电路板。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壳的一端开设有第一缺口及位于所述第一缺口的一侧的第一豁口;所述上壳的一端开设有第二缺口及位于所述第二缺口一侧的第二豁口;所述第二缺口对应所述第一缺口,所述第二豁口对应所述第一豁口;所述第一串口穿设于所述第一缺口与所述第二缺口之间,所述第二串口穿设于所述第一豁口与所述第二豁口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缺口、所述第一豁口、所述第二缺口及所述第二豁口均呈U型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壳的相对四角处分别连接有组装座;所述上壳的相对四角处分别设有引导片,所述引导片开设有组装孔,所述引导片贴设所述组装座,所述组装孔对应所述组装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壳还包括活动穿设所述外壳相对两侧的按键模组;所述电路组件还包括安装于所述电路板上的按键开关模组;所述按键开关模组电连接所述电路板,所述按键开关模组抵接所述按键模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按键模组包括电源键、HOME键、返回键、及两个音量键;所述电源键、所述HOME键及所述返回键安装于所述外壳的一侧,两个所述音量键安装于所述外壳的另一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未经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04329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