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微孔弹性体聚氨酯鞋底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037121.1 | 申请日: | 2019-01-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440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9 |
| 发明(设计)人: | 顾大元;胡祖敏;韩玲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3B13/04 | 分类号: | A43B13/04;A43B13/18 |
| 代理公司: | 23213 哈尔滨华夏松花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孟宪会<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 |
| 地址: | 518103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线圈 本实用新型 鞋底主体 前部 静电功能 微孔弹性体 水平安装 聚氨酯 上表面 鞋垫 跟部 弹性体聚氨酯 生活用品领域 安全隐患 减振效果 静电消除 连接金属 行走过程 一端连接 依次叠加 影响人体 正极连接 静电 疲劳感 脚部 健康 | ||
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微孔弹性体聚氨酯鞋底,它涉及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鞋底,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微孔弹性体聚氨酯鞋底。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鞋底容易产生静电,影响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且鞋底减振效果较差,使人脚部行走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由弹性体聚氨酯材料制作的鞋底主体和鞋垫,鞋垫、鞋底主体由上至下依次叠加设置;本实用新型的前部金属线圈水平安装在鞋底主体上表面的前部,跟部金属线圈水平安装在鞋底主体上表面的后部,前部金属线圈的一端通过连接金属线圈与跟部金属线圈的一端连接,前部金属线圈的另一端与静电消除灯的正极连接。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用品领域。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鞋底,具体涉及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微孔弹性体聚氨酯鞋底,属于生活用品领域。
背景技术
鞋子有着悠久的发展史,大约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出现了兽皮缝制的原始的鞋。鞋子是人们保护脚不受伤的一种工具,最早人们为了克服特殊情况,不让脚难受或者受伤,就发明了毛皮鞋子。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鞋子已经发展出各种样式和功能。鞋底是鞋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有鞋子的鞋底在干燥的天气里容易产生静电,静电不仅给人体造成危害,在一些易燃易爆的场合还容易引发重大事故;且鞋底减振效果较差,使人脚部行走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鞋底容易产生静电,影响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且鞋底减振效果较差,使人脚部行走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的问题,进而提出一种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微孔弹性体聚氨酯鞋底。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包括由弹性体聚氨酯材料制作的鞋底主体和鞋垫,鞋垫、鞋底主体由上至下依次叠加设置;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前部金属线圈、跟部金属线圈、连接金属线、静电消除灯和导电橡胶,前部金属线圈水平安装在鞋底主体上表面的前部,跟部金属线圈水平安装在鞋底主体上表面的后部,前部金属线圈的一端通过连接金属线与跟部金属线圈的一端连接,前部金属线圈的另一端与静电消除灯的正极连接;鞋底主体的侧面均布设有若干个微孔,静电消除灯的负极与位于鞋底主体后部的导电橡胶连接,导电橡胶的下端穿过鞋底主体与地面接触。
进一步的,微孔是轴线由内端至外端向下倾斜的斜孔,微孔的直径为0.1mm~1mm,微孔的长度为10mm~15mm。
进一步的,前部金属线圈和跟部金属线圈均是螺旋状线圈,且前部金属线圈和跟部金属线圈的盘绕圈数均为三圈。
进一步的,鞋底主体的上表面设有线槽,前部金属线圈、跟部金属线圈、连接金属线均嵌装在线槽内。
进一步的,前部金属线圈、跟部金属线圈、连接金属线的直径均为0.5mm;线槽的深度为0.3mm。
进一步的,鞋底主体的跟部厚度为10mm~12mm,鞋底主体的脚掌部厚度为 20mm~30mm。
进一步的,鞋垫的厚度为2mm~5mm;鞋垫下表面的边缘与鞋底主体上表面的边缘通过防水胶粘合在一起。
进一步的,鞋底主体的下表面设有防滑纹,防滑纹的深度为3mm~5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金属线圈将鞋底主体中静电传输给静电消除灯的正极和负极,静电消除灯将静电转换成光能消耗掉,避免静电对人体造成危害,同时消除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的鞋底主体的侧边设有微孔,微孔的设置能够缓冲行走过程中人体脚部所受的振动,缓解脚部的疲劳感,设置微孔还可减轻鞋底的重量,降低鞋整体对脚部的重力负担。
附图说明
图1是鞋底主体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A处放大示意图;
图4是图2中B处放大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0037121.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