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短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11389870.1 | 申请日: | 2019-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3292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01 |
| 发明(设计)人: | 张竟意;徐昊帆;郑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24 | 分类号: | H04W4/24;H04W4/14;H04W4/50;H04L12/14;H04M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6 | 代理人: | 刘兰兰 |
| 地址: | 310016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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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短信 业务 计费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视频短信业务的计费方法,包括:
获取接收到的视频短信开通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以及原子业务功能标识,在订阅数据表中存储所述用户标识以及所述原子业务功能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其中,预先将视频短信业务功能划分为以下原子业务功能:推送短信业务功能、短信审核业务功能、以及定向流量业务功能;视频短信业务功能通过多个原子业务功能实现;
控制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用户终端接入与所述原子业务功能标识相对应的原子业务网元模块,以使用由所述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功能;
根据所述订阅数据表,确定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查询所述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计费数据,以确定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视频短信业务计费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与所述推送短信业务功能标识相对应的原子业务网元模块为推送短信网关模块;与所述短信审核业务功能标识相对应的原子业务网元模块为短信审核模块;与所述定向流量业务功能标识相对应的原子业务网元模块为流量计费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视频短信开通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对应于具有推送短信业务功能的内容提供端时,所述视频短信开通请求中包含的原子业务功能标识包括:短信审核业务功能标识、以及定向流量业务功能标识;
当所述视频短信开通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对应于具有定向流量业务功能的内容提供端时,所述视频短信开通请求中包含的原子业务功能标识包括:短信审核业务功能标识、以及推送短信业务功能标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查询所述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计费数据,以确定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视频短信业务计费结果包括:
从所述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计费数据中,提取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用户原子业务计费记录;
根据提取出的各个用户原子业务计费记录,确定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视频短信业务计费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当接收到个人点播业务请求时,获取所述个人点播业务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
生成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点播计费数据,根据所述点播计费数据,对所述个人点播业务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进行计费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当接收到个人订阅业务请求时,获取所述个人订阅业务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
生成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订阅计费数据,根据所述订阅计费数据,对所述个人订阅业务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进行计费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计费数据根据视频短信的接收成功事件作为计费触发条件。
8.一种视频短信业务的计费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适于获取接收到的视频短信开通请求中包含的用户标识以及原子业务功能标识,在订阅数据表中存储所述用户标识以及所述原子业务功能标识之间的对应关系;其中,预先将视频短信业务功能划分为以下原子业务功能:推送短信业务功能、短信审核业务功能、以及定向流量业务功能;视频短信业务功能通过多个原子业务功能实现;
控制模块,适于控制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用户终端接入与所述原子业务功能标识相对应的原子业务网元模块,以使用由所述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功能;
计费模块,适于根据所述订阅数据表,确定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查询所述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各个原子业务网元模块提供的原子业务计费数据,以确定与所述用户标识相对应的视频短信业务计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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