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税务流程引导自助服务终端在审
| 申请号: | 201911347909.3 | 申请日: | 2019-1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8993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7 |
| 发明(设计)人: | 丛江涛;邾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华设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7F19/00 | 分类号: | G07F19/00;G07F17/42;G06Q40/00 |
| 代理公司: | 济南鼎信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45 | 代理人: | 贾国浩 |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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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税务 流程 引导 自助 服务 终端 | ||
1.一种税务流程引导自助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立登记模块、变更登记模块、停业登记模块、副业登记模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模块、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撤销模块、注销税务登记模块;
设立登记模块:用于商业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到有关单位办理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模块: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项目变更;
停业登记模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副业登记模块: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模块: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办理;
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撤销模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办理撤销证明;
注销税务登记模块: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税务流程引导自助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立登记模块、变更登记模块、停业登记模块、副业登记模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撤销模块、注销税务登记模块均采用“一照一码”办理制度,即营业执照和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税务流程引导自助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终端内部设有“一照一码”识别摄像头,以及与识别摄像头数据连接的分析处理系统,识别摄像头将一照一码的识别信息传递到分析处理系统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处理系统进行分析处理过后:
若信息合格后,就进入设立登记模块、变更登记模块、停业登记模块、副业登记模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撤销模块、注销税务登记模块中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模块进行后续的税务业务自助办理;
若信息不合格,就不能进入设立登记模块、变更登记模块、停业登记模块、副业登记模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撤销模块、注销税务登记模块中其中任何一个模块,从而不能进行后续的税务业务自助办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税务流程引导自助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还设有打印回执模块,所述打印回执模块为自动打印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税务流程引导自助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立登记模块、变更登记模块、停业登记模块、副业登记模块、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撤销模块、注销税务登记模块中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模块自助办理完成以后,将信息传递到打印回执模块,打印回执模块进行相应的自动打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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