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力电池包、电池防爆控制系统以及电池防爆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1329452.3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1351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黄红光;邱万超;华超;曾维权;李昌明;于成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8 | 分类号: | H01M10/48;A62C99/00;A62C37/36;A62C3/16;A62C3/07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黄章辉 |
地址: | 510030 广东省广州市越***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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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力电池 电池 防爆 控制系统 以及 控制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一种动力电池包、电池防爆控制系统以及电池防爆控制方法。该动力电池包包括电池包壳体和动力电池,所述电池包壳体形成用于容置所述动力电池的容置空腔,装配在所述容置空腔内的用于采集电池包监测数据的防爆监测机构、设置在所述电池包壳体上的用于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的进气通道,以有效对动力电池进行防护,降低汽车自燃的概率,并可在未发生自燃时,延迟自燃发生的时间,提高了动力电池的安全性以及整车的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新能源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动力电池包、电池防爆控制系统以及电池防爆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基于环境和能源的现状,全球都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目前,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飞速发展,频发的新能源汽车自燃事件使得安全问题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电动汽车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热失控,随着电池的比能量和比功率的提高,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的危险也随之增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动力电池包、电池防爆控制方法以及电池防爆控制系统,以解决当前新能源汽车易自燃的问题。
本发明提供一种动力电池包,包括电池包壳体和动力电池,所述电池包壳体形成用于容置所述动力电池的容置空腔,还包括装配在所述容置空腔内的用于采集电池包监测数据的防爆监测机构、设置在所述电池包壳体上的用于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的进气通道。
优选地,所述防爆监测机构包括至少一组传感器监测组件,每一所述传感器监测组件包括温度传感器、氧含量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中的至少一个。
优选地,所述电池包壳体上设有用于连通所述容置空腔的防爆阀。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池防爆控制系统,包括上述动力电池包、与所述动力电池包上设置的防爆监测机构相连的控制器、与所述控制器和所述进气通道相连的用于提供惰性气体的惰性气体供应机构,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防爆监测机构采集的电池包监测数据,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
优选地,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包括液氮供应机构,用于向所述动力电池包中的容置空腔内提供液氮。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池防爆控制方法,包括:
获取动力电池包内的防爆监测机构采集的电池包监测数据;
若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达到防爆保护标准,则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
优选地,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包括氧含量传感器采集的含氧量监测数据;
所述若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达到防爆保护标准,则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包括:
若所述温度监测数据和所述含氧量监测数据达到含氧量自燃标准,则确定与所述含氧量自燃标准相对应的第一控制速率;
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依据所述第一控制速率向容置空腔内输入惰性气体。
优选地,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包括烟雾传感器采集的烟雾监测数据;
所述若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达到防爆保护标准,则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包括:
若所述烟雾监测数据达到烟雾自燃标准,则确定与所述烟雾自燃标准相对应的第二控制速率;
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依据所述第二控制速率向所述容置空腔内输入惰性气体。
优选地,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包括温度传感器采集的温度监测数据;
所述若所述电池包监测数据达到防爆保护标准,则控制所述惰性气体供应机构向所述容置空腔输入惰性气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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