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化合物、有机发光二极管和有机发光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1292260.X | 申请日: | 2019-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206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9 |
发明(设计)人: | 尹大伟;徐辅民;金椿基;崔东勋;赵民柱;崔树娜;马莱斯哈姆·戈杜马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金显示有限公司;高丽大学校产学协力团 |
主分类号: | C07D491/052 | 分类号: | C07D491/052;C07D519/00;C09K11/06;H01L51/54;H01L5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高世豪;冷永华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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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化合物 有机 发光二极管 发光 显示装置 | ||
1.一种式1的有机化合物:
[式1]
其中Ar2为苯基,
其中R为甲基,以及
其中Ar1选自式2:
[式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化合物,其中所述有机化合物选自:
3.一种有机发光二极管,包括:
第一电极;
面对所述第一电极的第二电极;以及
第一发光材料层,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层在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并包含作为第一基质的式1的有机化合物和作为第一掺杂剂的延迟荧光化合物:
[式1]
其中Ar2为苯基,
其中R为甲基,以及
其中Ar1选自式2:
[式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基质的三线态能级大于所述第一掺杂剂的三线态能级。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基质的HOMO能级与所述第一掺杂剂的HOMO能级之差、或所述第一基质的LUMO能级与所述第一掺杂剂的LUMO能级之差小于0.5eV。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层还包含作为第二掺杂剂的荧光化合物,所述第一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大于所述第二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掺杂剂的三线态能级小于所述第一基质的三线态能级而大于所述第二掺杂剂的三线态能级。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
第二发光材料层,所述第二发光材料层包含第二基质和作为第二掺杂剂的荧光化合物并且位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层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发光材料层之间的电子阻挡层,
其中所述第二基质与所述电子阻挡层的材料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
第三发光材料层,所述第三发光材料层包含第三基质和作为第三掺杂剂的荧光化合物并且位于所述第二电极与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层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还包括:
在所述第二电极与所述第三发光材料层之间的空穴阻挡层,
其中所述第三基质与所述空穴阻挡层的材料相同。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大于所述第二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和所述第三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中的每一者。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基质的单线态能级和三线态能级分别大于所述第一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和三线态能级,以及
其中所述第二基质的单线态能级大于所述第二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所述第三基质的单线态能级大于所述第三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第一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大于所述第二掺杂剂的单线态能级。
1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二极管,其中所述有机化合物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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