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911279787.9 | 申请日: | 2019-12-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3444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 发明(设计)人: | 许志豪;蔡睿浤;王英豪;张家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G01N21/31 | 分类号: | G01N21/3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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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残留 毒物 检测 装置 | ||
1.一种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包括:
第一容置腔,其中该第一容置腔包括:
光源,发射特定波长范围的光线,配置于基板;
透镜,与该光源具有第一距离;
第二容置腔,其中该第二容置腔包括:
光传感器,用以接收该波长范围的光线,获得感测信号;
电路模块,电连接该光源及该光传感器;
连接架,用以连接该第一容置腔及该第二容置腔;以及
感测腔,位于该第一容置腔、该第二容置腔之间及该连接架的一侧,用以容置待测水溶液,其中该第一容置腔的该光源发射的光线通过该感测腔进入该第二容置腔的该光传感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第一容置腔还包括固定环,该固定环的底部及顶部分别用以固定该光源及该透镜,以使该光源及该透镜保持该第一距离。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固定环具有漏斗型结构。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漏斗型结构的侧壁倾斜角度为30°。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电路模块通过该感测信号计算出该待测水溶液中的残留毒物的吸收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电路模块通过该光源和该光传感器模块的连续检测该感测腔中的该待测水溶液,以计算出该感测腔溶液中残留毒物的吸收度变化量。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还包括:
电池,用以提供该光源、该光传感器以及该电路模块所需的电力。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光源及该光传感器模块分别设置于该感测腔与该第一容置腔及该第二容置腔的相对侧边。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还包括:
显示单元,设置于该第二容置腔的外表面上,依据该吸收度变化量以产生不同颜色的显示。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第二容置腔还包括开关按钮,用以启动该残留毒物检测装置的运作。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还包括:
感测腔护盖,用以覆盖该感测腔。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感测腔护盖包括多个孔洞,该些孔洞可整齐排列或交错排列。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感测腔护盖的外表面的该些孔洞的第一开口面积大于该护盖的内表面的该些孔洞的第二开口面积。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些孔洞的形状为圆形、方形、长方形或六角形。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还包括:
防尘盖,用以包覆该第一容置腔、该感测腔及该连接架。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第一容置腔还包括底盖及防水环。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残留毒物检测装置,其中该光源及该光传感器的数量为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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