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911261144.1 | 申请日: | 2019-1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701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12 |
| 发明(设计)人: | 赵朝义;冉令华;王中婷;呼慧敏;王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主分类号: | G16H10/60 | 分类号: | G16H10/60;G16H80/00;G06F16/27;G06F21/60;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快帮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6087 | 代理人: | 孙婷婷 |
| 地址: | 10008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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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区块 人体 特征 数据 共享 系统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人体特征数据采集模块:包括人体特征数据采集机构,所述人体特征数据采集机构通过客户端或接口调用的方式将人体特征数据上传到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
人体特征数据接入模块:对人体特征数据采集机构上传的人体特征数据进行有效性检测,驳回未通过有效性检测的人体特征数据并记录,对通过有效性检测的人体特征数据进行预处理后,在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上进行广播,使每个人体特征数据采集节点对通过有效性检测的人体特征数据进行共识;
人体特征数据报告生成模块:人体特征数据汇交机构通过客户端或接口调用的方式,从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中获取用户人体特征数据采集机构上传的人体特征数据,然后计算人体数据统计值,生成人体特征数据报告,再将人体特征数据报告上传至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
权限管理模块:用于为每个用户设置对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的访问权限;
人体特征数据查询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的人体特征数据查询请求,并将所述人体特征数据查询请求存储在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上;
异议处理模块:用于接收、处理用户发送的异议处理请求;
人体特征数据归档管理模块:用于通过调用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合约对过期的人体特征数据进行归档;
在数据接入模块中,所述预处理包括对通过有效性检测的人体特征数据进行维度检测,并依据预设规则补充人体特征数据中缺失的数据;
所述预设规则为预先设定的人体特征数据维度规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特征数据包括被试者的基本信息和人体测量数据,其中,基本信息用于介绍被试者的社会背景,人体测量数据表示被试者的外表形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基本信息包括被试者的姓名代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长期居住地、籍贯、职业和文化程度;人体测量数据包括被试者的姿全身尺寸、坐姿全身尺寸、头部尺寸、手部尺寸和足部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权限管理模块中,用户为参与方用户、企业用户或个人用户,每个用户的访问权限均不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权限管理模块通过证书和/或同态加密算法,严格控制各个用户的访问权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人体特征数据查询模块还需要判断该用户是否具有查询所述人体特征数据相对应的访问权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人体特征数据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异议处理模块中,所述异议处理请求包括人体特征数据上报的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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