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烟行为检测方法及系统、终端、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911211034.4 | 申请日: | 2019-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1054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胡国昌;黄凯迪;邓俊芳;杜文;刘金云;王诗太;龙涛;杨恒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爱莫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3114 | 代理人: | 龚燕妮 |
地址: | 410014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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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烟 行为 检测 方法 系统 终端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吸烟行为检测方法及系统、终端、存储介质,其中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获取彩色场景捕捉装置采集的吸烟图像数据,并获取吸烟信息检测装置采集的吸烟信息数据,基于吸烟图像数据初步判断行为对象是否存在吸烟行为,当初步判断结果为是时,基于吸烟信息数据深入分析行为对象的吸烟行为信息。采用本发明,通过综合分析彩色摄像头和吸烟信息检测装置采集的相关信息,可以保证检测信息的准确性、提高行为分析的多样性、有利于吸烟行为检测的广泛普及。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吸烟行为研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吸烟行为检测方法及系统、终端、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吸烟行为的检测与分析是吸烟行为研究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现有技术中,通过借助吸烟行为记录仪(即一种手持式的吸烟检测装置)可以检测吸烟者在吸烟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如,吸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气体流速等信息)。然而,由于所借助的记录仪为手持式设备,因此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使用者的吸烟习惯,包括但不限于吸烟深度、抽吸量、吸烟动作,导致检测的数据不能准确表达吸烟者的吸烟行为;同时,通过吸烟行为记录仪记录使用者的吸烟情况,记录数据的人力、物力成本较高,不能大量记录数据,普及性较差;并且,吸烟行为记录仪只能记录吸烟者吸烟相关信息,不能记录吸烟者本身的性别、年龄等其它综合信息,影响吸烟行为的多样化分析。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吸烟行为检测方法及系统、终端、存储介质,通过综合分析彩色摄像头和吸烟信息检测装置采集的相关信息,可以保证检测信息的准确性、提高行为分析的多样性、有利于吸烟行为检测的广泛普及。
本发明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吸烟行为检测方法,可包括:
获取彩色场景捕捉装置采集的吸烟图像数据,并获取吸烟信息检测装置采集的吸烟信息数据,吸烟图像数据包括香烟图像、待检测行为对象的人脸角度、人脸位置、所述行为对象的全身关键点位置以及所述彩色场景捕捉装置与所述行为对象之间的距离中的一个或多个,吸烟信息数据包括烟头红外光斑、烟头温度以及香烟区域烟雾中的一个或多个;
基于吸烟图像数据初步判断行为对象是否存在吸烟行为;
当初步判断行为对象存在吸烟行为时,基于吸烟信息数据深入分析行为对象的吸烟行为信息。
进一步的,上述基于吸烟图像数据初步判断行为对象是否存在吸烟行为,包括:
当检测到吸烟图像数据中存在香烟图像时,基于行为对象全身关键点位置中的手部关键点与嘴部关键点之间的关系确定行为对象是否存在吸烟行为。如当在吸烟图像数据中检测到有香烟的图像,且行为对象全身关键点位置中的手部关键点靠近嘴部关键点,即图像中出现香烟且用户的手部靠近嘴部区域时,可以初步确认行为对象存在吸烟行为。
进一步的,上述吸烟行为信息包括吸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抽吸量以及抽吸深度中的一个或多个。
进一步的,上述基于吸烟信息数据深入分析行为对象的吸烟行为信息,包括:
对比烟头红外光斑的大小变化、烟头温度的高低变化以及香烟区域烟雾的浓度变化与对应的经验阈值,确定行为对象的吸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抽吸量以及抽吸深度中的一个或多个。
进一步的,上述方法还包括:
在基于吸烟信息数据深入分析行为对象的吸烟行为信息之前,分析人脸角度的人脸3D角度信息,根据人脸3D角度信息对烟头光斑进行旋转处理,以消除烟头红外光斑中的无关信息对行为分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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