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车支付方法、装置、系统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73136.1 | 申请日: | 2019-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5273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1 |
发明(设计)人: | 胡腾飞;孙元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10 | 分类号: | G06Q2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晋德允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23 | 代理人: | 万铁占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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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付 方法 装置 系统 电子设备 | ||
1.一种用车支付方法,包括:
接收目标车的用车账单信息;
确定所述用车账单信息所对应的用车行为类别;
根据支付渠道与所述用车行为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获取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
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对应的结算端发送用车支付请求,使得所述结算端根据所述用车支付请求完成支付;
其中,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包括停车、指定路段行车、加油中的一种或多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确定所述用车账单信息所对应的用车行为类别,包括:
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的发送方的标识获取用车行为类别。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的发送方的标识获取用车行为类别,包括:
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的发送方标识,从数据库中获取所述发送方的业务类型;
根据所述发送方的业务类型确定所述用车行为类别。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确定所述用车账单信息所对应的用车行为类别,包括:
若所述用车账单信息中包含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则从所述用车账单信息中获取所述用车行为类别。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获取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的标识,从数据库中获取所述支付渠道与用车行为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
利用获取的所述支付渠道与用车行为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目标车的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获取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包括:
向所述目标车所属用户的客户端发送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推荐信息;
根据所述用户对所述支付渠道推荐信息的反馈确定所述用车行为类别信息对应的支付渠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向所述支付渠道对应的结算端发送用车支付请求之前,还包括:
根据所述目标车的标识获取所述目标车所属用户的账户信息;
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对应的结算端发送用车支付请求,包括:
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和所述用户的账户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对应的结算端发送用车支付请求。
8.一种用车支付系统,包括:
采集终端,采集目标车的用车行为信息,根据所述用车行为信息生成用车账单信息;
用车收费系统,从所述采集终端接收所述用车账单信息,确定所述用车账单信息所对应的用车行为类别,根据支付渠道与所述用车行为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获取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生成用车支付请求;其中,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包括停车、指定路段行车、加油中的一种或多种;
结算端,从所述用车收费系统接收所述用车支付请求根据所述用车支付请求完成支付。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还包括:
车载终端,当与所述采集终端建立通信连接时,所述采集终端采集所述目标车的用车行为信息。
10.一种用车支付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目标车的用车账单信息;
确定模块,确定所述用车账单信息所对应的用车行为类别;其中,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包括停车、指定路段行车、加油中的一种或多种;
获取模块,根据支付渠道与所述用车行为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获取所述用车行为类别对应的支付渠道;
发送模块,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向所述支付渠道对应的结算端发送用车支付请求,使得所述结算端根据所述用车支付请求完成支付。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确定所述用车账单信息所对应的用车行为类别,包括:
根据所述用车账单信息的发送方的标识获取用车行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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