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11172650.3 | 申请日: | 2015-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794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3 |
发明(设计)人: | 梁洙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田野;尹淑梅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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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装置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装置,所述头戴式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单元,所述显示单元包括:
显示图像的多个发射区域;以及
设置在发射区域之间并透射外部光的多个透射区域;
第一光学元件,附着到显示单元,接收从所述显示单元发射的光并使所述光会聚到预定区域上;以及
第二光学元件,设置为关于所述显示单元与所述第一光学元件相对并接收和发散从外部朝向所述显示单元入射的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元件的焦距的绝对值与所述第二光学元件的焦距的绝对值相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元件的焦距是20厘米或更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学元件包括凸透镜,并且
所述第二光学元件包括凹透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元件和所述第二光学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包括菲涅耳透镜或全息光学元件透镜。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包括多个像素,
所述多个像素中的每个像素包括:
设置在所述发射区域中的第一发射部、第二发射部和第三发射部;以及
设置在所述透射区域中并与所述第一发射部、所述第二发射部和所述第三发射部邻近的透射窗口。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装置还包括:
框架,容纳所述显示单元、所述第一光学元件和所述第二光学元件,并且被构造为被佩戴在用户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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