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及其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1166372.0 | 申请日: | 2019-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626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6 |
发明(设计)人: | 杨斌;翁亚楠;李鑫;倪静娴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复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23/12 | 分类号: | C08L23/12;C08L23/14;C08L51/06;C08L51/04;C08L51/00;C08L23/08;C08L83/08;C08K7/06;C08J5/04;C08J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润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7 | 代理人: | 朱栋梁 |
地址: | 226000 江苏省南通***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超声波 技术 再生 碳纤维 增强 pp 材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包括:
再生碳纤维母料,按重量份数计,所述再生碳纤维母料由10至30份再生碳纤维、0.5至2.4份粘合剂、0.5至3.6份活性助剂及0.5至1.5份分散剂制得;
预混料,按重量份数计,所述预混料由53.9至85.3份PP树脂、3.0至8.0份接枝物及0.2至0.6份抗氧剂制得;以及
将所述再生碳纤维母料及所述预混料挤出造粒;
所述再生碳纤维母料的具体制备方法为:
将粘合剂、活性助剂、分散剂与去离子水混合,得到第一混合物;
将再生碳纤维与所述第一混合物混合,得到第二混合物;以及
所述第二混合物使用超声波振动筛进行超声波造粒,从而得到所述再生碳纤维母料;
其中:
所述再生碳纤维由回收的碳纤维增强构件成品或半成品或边角料通过高温裂解法、微波法或溶解法制得;对所述再生碳纤维进行切割;
所述粘合剂为水溶性粘合剂;
所述活性助剂选自含极性官能团的表面活性剂、水性超支化聚合物或其混合物;
所述分散剂为水溶性蜡;
所述PP树脂选自均聚PP、共聚PP或其混合物;
所述接枝物选自PP-g-MAH、EPDM-g-MAH、SEBS-g-MAH或其混合物;
所述抗氧剂选自受阻酚类抗氧剂、亚磷酸酯类抗氧剂或其混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
将所述再生碳纤维切割至0.5至3.0cm;
所述接枝物选自PP-g-MAH,其接枝率为0.8%至1.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混合物的混合时间为1至10min;去离子水与所述第一混合物的重量比为1:4至3:4;所述第二混合物还经过干燥,干燥温度为50至150℃;干燥时间为1至10h;所述超声波造粒的震动频率为20至50KHz;所述超声波造粒的震动时间为2至30min;以及所述超声波振动筛的筛网孔径为1至10mm。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混合物的混合时间为1至3min;所述第二混合物的干燥温度为80至120℃,干燥时间为3至4h;所述超声波造粒的震动频率为32至36KHz;所述超声波造粒的震动时间为5至10min;以及所述超声波振动筛的筛网孔径为2至5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包括:
将PP树脂、接枝物、抗氧剂在混料锅里混料,得到预混料。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料时混料锅的转速为600至1500rpm;混料时间为1至8min。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料时混料锅的转速为750至1000rpm;混料时间为2至5min。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混料时混料锅的转速为850rpm;混料时间为4min。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还包括:将所述再生碳纤维母料和所述预混料通过双螺杆挤出机挤出造粒,挤出造粒的温度为100至300℃;螺杆转速为200至500r/min;真空度不小于0. 8MPa。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其中:挤出造粒的温度为185至225℃;螺杆转速为300至400r/min。
11.一种基于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基于超声波技术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的制备方法制备的再生碳纤维增强PP材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通复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南通复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1166372.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