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证据存储方法、证据验证方法及装置、设备和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1911143532.X | 申请日: | 2019-1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79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3 |
| 发明(设计)人: | 付贵;柴鹏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海益同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21/64 | 分类号: | G06F21/64;G06F21/78;G06F16/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38 | 代理人: | 王辉;阚梓瑄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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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证据 存储 方法 验证 装置 设备 介质 | ||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方法、证据验证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以及存储介质,涉及区块链应用技术领域,可以应用于对司法程序中的电子证据进行存储和验证的场景。该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方法包括:接收用户端发送的证据文件,存储证据文件并确定证据文件的存储地址;确定证据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并将文件哈希值发送至司法服务平台,以使司法服务平台将文件哈希值存储至司法区块链;获取司法服务平台根据文件哈希值确定出的文件编码;将文件哈希值、文件编码和存储地址存储在存证区块链,以完成证据文件的存储。本公开可以将区块链技术引入至数据存证平台中,以便基于区块链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存储和验证。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区块链应用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方法、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装置、电子设备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普及,电子文件已经成为传递信息、记录事实的重要载体。在电子商贸活动或人际往来等方面一旦发生纠纷或案件,相关的电子文件就成为重要的证据。电子证据(Digital Evidence)就是被作为证据研究的、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电子数据。
现有的大部分电子数据基本是以中心化的方式进行存储,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存储方案的数据具有可篡改、可删除、可复制等风险,因此,这些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可能难以被采信。并且,这些电子数据没有和政府相关权威部门进行数据备案,司法部门难以判断证据是否可信,需要当事人提供较多支撑材料,维权难度大。另外,电子证据时间效力认定困难,权属主体身份无法确认,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与隐私性难以保证。
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背景技术部分公开的信息仅用于加强对本公开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可以包括不构成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现有技术的信息。
发明内容
本公开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方法、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装置、电子设备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进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采用现有的数据存储方案将电子数据作为司法证据时导致的数据难以被采信、维权难度大、技术难度高等的问题。
本公开的其他特性和优点将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变得显然,或部分地通过本发明的实践而习得。
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证据存储方法,包括:接收用户端发送的证据文件,存储证据文件并确定证据文件的存储地址;确定证据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并将文件哈希值发送至司法服务平台,以使司法服务平台将文件哈希值存储至司法区块链;获取司法服务平台根据文件哈希值确定出的文件编码;将文件哈希值、文件编码和存储地址存储在存证区块链,以完成证据文件的存储。
可选的,在接收用户端发送的证据文件之前,上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用户基于用户端的注册操作,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并确定验证结果;将验证结果为验证通过的用户作为授权用户;接收授权用户的文件上传操作;其中,文件上传操作包括上传证据文件的操作。
可选的,在完成证据文件的存储之后,上述方法还包括:根据文件编码生成与证据文件对应的文件档案;将文件档案返回至用户端,以便用户根据文件档案获取证据文件。
根据本公开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证据验证方法,包括:接收用户端发送的证据文件的文件编码,并根据文件编码从司法区块链中获取证据文件的初始哈希值;获取存证平台确定出的证据文件的哈希值的对比校验结果;如果对比校验结果为校验通过,则获取证据文件并确定证据文件的目标哈希值;对初始哈希值与目标哈希值是否一致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确定证据文件的信任度。
可选的,获取存证平台确定出的证据文件的哈希值的对比校验结果,包括:将文件编码发送至存证平台,以便存证平台根据文件编码从存证区块链中获取第一哈希值和存储地址;确定存证平台根据存储地址获取证据文件所生成的第二哈希值;由存证平台对比第一哈希值与第二哈希值是否一致,并确定对比校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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