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和具备其的灯具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22440.5 | 申请日: | 2019-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7054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7 |
发明(设计)人: | 藤尾多茂;涌井贞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L33/50 | 分类号: | H01L33/5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张毅群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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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具备 灯具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具备发光元件和荧光构件,
所述发光元件在440nm以上且47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
所述荧光构件包含:
第一荧光体,在480nm以上且518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
第二荧光体,在510nm以上且小于590nm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且CIE1931中的色度坐标的x值为0.27以上且0.40以下;以及
第三荧光体,在590nm以上且67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
将相对于全部荧光体的合计量的所述第一荧光体的含量记作MP1,将相对于全部荧光体的合计量的所述第二荧光体的含量记作MP2,将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发光强度的最大值设为1时在480nm以上且680nm以下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达到0.3以上的最大波长宽度记作I10.3,将发光装置的发光光谱中的发光强度的最大值设为1时在480nm以上且580nm以下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达到0.3以上的最大波长宽度记作I20.3,且所述MP1和所述MP2的单位均为质量%,所述I10.3和所述I20.3的单位均为nm时,在发光装置的相关色温度为以下范围的情况下,所述MP1、MP2、I10.3和I20.3分别满足以下的条件:
在相关色温度为2000K以上且小于2800K的情况下,所述MP1为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所述MP2为40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所述I10.3为177nm以上且200nm以下、所述I20.3为80nm以上且100nm以下;
在相关色温度为2800K以上且小于3500K的情况下,所述MP1为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所述MP2为40质量%以上且90质量%以下、所述I10.3为183nm以上且200nm以下、所述120.3为86nm以上且100nm以下;
在相关色温度为3500K以上且小于4500K的情况下,所述MP1为5质量%以上且65质量%以下、所述MP2为30质量%以上且85质量%以下、所述I10.3为173nm以上且200nm以下、所述I20.3为90nm以上且100nm以下;
在相关色温度为4500K以上且小于5700K的情况下,所述MP1为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所述MP2为4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所述I10.3为140nm以上且180nm以下、所述I20.3为85nm以上且100nm以下;
在相关色温度为5700K以上且7200K以下的情况下,所述MP1为5质量%以上且50质量%以下、所述MP2为4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所述I10.3为110nm以上且160nm以下、所述I20.3为81nm以上且100n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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