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艇用空气泡沫灭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10911426.5 | 申请日: | 2019-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5267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7 |
发明(设计)人: | 李国选;汪月勇;叶刚;高旭辉;杨振;张岩;张洁;肖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九江中船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0 | 分类号: | A62C3/10;A62C5/02;A62C31/02;A62C33/02;A62C33/06;A62C35/68;A62C37/50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周涛 |
地址: | 3320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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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泡沫 灭火 系统 | ||
本发明公布了一种艇用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包括空气泡沫定量器、空气泡沫储罐、排放漏斗以及供水设备和高压供气设备,空气泡沫定量器与空气泡沫储罐之间通过设置发泡剂管道连接,供水设备与空气泡沫储罐之间设有淡水管路;高压供气设备通过设置高压空气管道与空气泡沫储罐连接,该高压空气管道上沿送气方向依次设有压力表阀、减压阀、安全报警阀;空气泡沫储罐上设有空气泡沫管路,空气泡沫管路连接有总管,连接处设有直角截止止回阀;空气泡沫管路上沿输送方向依次设有节流套管和网式扩散器;总管的末端连接有卷筒架,该卷筒架用于在潜艇各舱室内存放带扩散喷嘴的胶布软管;本发明形成的空气机械泡沫具有高度的稳定性,能保持1‑1.5h。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消防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艇用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艇上常用的灭火系统有水基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卤代烃灭火系统以及其他新型灭火系统,其中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化学泡沫灭火和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其中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使用一定的空气泡沫液、水和空气经机械或水力冲击作用,形成充满空气的微小稠密的膜状气泡群,从而达到灭火作用。但是现有的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形成的泡沫稳定性不高,并在一定流长的情况下形状保持效果不高,很容易断裂,因此,设计一种具有高稳定性的泡沫的灭火系统迫在眉睫。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艇用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包括空气泡沫定量器、空气泡沫储罐、排放漏斗以及供水设备和高压供气设备,所述空气泡沫定量器与所述空气泡沫储罐之间通过设置发泡剂管道连接,所述供水设备与所述空气泡沫储罐之间设有淡水管路;
所述高压供气设备通过设置高压空气管道与所述空气泡沫储罐连接,该高压空气管道上沿送气方向依次设有压力表阀、减压阀、安全报警阀;
所述空气泡沫储罐上设有空气泡沫管路,空气泡沫管路连接有总管,连接处设有直角截止止回阀;所述空气泡沫管路上沿输送方向依次设有节流套管和网式扩散器;
所述总管的末端连接有卷筒架,该卷筒架用于在潜艇各舱室内存放带扩散喷嘴的胶布软管。
进一步地,沿送气方向位于所述安全报警阀之后的所述高压空气管道上设有第一分支通气管、第二分支通气管、第三分支通气管,所述第一分支通气管连接至所述空气泡沫定量器的加料口。
进一步地,所述空气泡沫定量器上还设有出气管道,该出气管道与所述排放漏斗连接,该出气管道上设有直角截止止回阀。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分支通气管连接至所述空气泡沫储罐,所述第一分支通气管还设置有连接至排放漏斗的分管,且该分管还设置支管连接至所述空气泡沫储罐。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分支通气管、第二分支通气管、第三分支通气管均设有直通截止止回阀。
进一步地,所述空气泡沫储罐的顶部还设有安全阀。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分支通气管与所述总管连接,所述总管上设有压力表阀。
进一步地,所述空气泡沫储罐的出料口连接有排污管路,所述排污管路连接至排放漏斗。
进一步地,所述淡水管路沿输送方向的前段采用可拆卸式的软管,利于后期维修。
进一步地,所述发泡剂管路、排污管路、分管、支管、第二分支通气管、总管的末端均设有直通截止止回阀;
所述第一分支通气管、第三分支通气管以及总管上均设有压力表阀,便于实时监测气路压力,提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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