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877976.X | 申请日: | 2019-09-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780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 发明(设计)人: | 赵德伟;程亮亮;王子华;吴斌;邱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德伟;程亮亮;王子华;吴斌;邱兴 |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A61B17/76 |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徐华燊;陈丽 |
| 地址: | 116001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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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辅助 复位 股骨颈 骨折 固定 装置 | ||
1.一种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所述内固定装置用于内收型股骨颈骨折复位,所述内固定装置本体至少具有与股骨颈内侧相适配的、用于辅助复位的弧形贴合部和用于与骨折远端相贴合的固定支撑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固定装置本体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弧形贴合部顶端的用于控制骨折近端旋转的尖部,所述尖部的横截面采用类七边形,用于插入股骨头颈结合部,所述尖部的横截面自其尾端部至其头部的方向呈渐缩式变化,使其头部易于刺入股骨头颈结合部,所述尖部先与股骨颈结合部定位后,再通过所述弧形贴合部与股骨颈的内侧面紧密贴合辅助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贴合部顶端的外表面切线与所述尖部的头部至尾端部上表面的连线的夹角角度在90°~1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贴合部贴合股骨颈内侧的弧形骨面,其上设有用于控制骨折近端的第一锁定加压螺纹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定加压螺纹孔使用锁定螺钉进行锁定固定或使用普通螺钉进行滑动加压固定,加压螺纹孔的轴向指向人体的头骨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撑部与骨折远端相贴合,其上设有至少两个用于控制骨折远端的第二锁定加压螺纹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锁定加压螺纹孔使用锁定螺钉进行锁定固定或使用普通螺钉进行滑动加压固定,加压螺纹孔的轴向指向人体的足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贴合部与所述固定支撑部采用实体结构或多孔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复位的股骨颈骨折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固定装置由钛合金或钽金属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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