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OLED双极性主体材料及其在器件中的应用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867175.5 | 申请日: | 2019-09-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6762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 发明(设计)人: | 范洪涛;段陆萌;黄春雪;梁现丽;杭德余;李仲庆;曹占广;刘阳;班全志;李继响;罗忠林;呼建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燕化集联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7D493/10 | 分类号: | C07D493/10;C07D495/10;C07D517/10;C07D519/00;H01L51/54;H01L51/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阳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58 | 代理人: | 郭奥博;张颖 |
| 地址: | 102500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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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oled 极性 主体 材料 及其 器件 中的 应用 | ||
1.一种OLED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具有如通式I所示结构:
所述通式I中,E代表O、S或Se原子;R1、R2、R3和/或R4各自独立地代表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或者代表H原子;
所述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选自如下基团:
其中,R1、R2、R3和R4各自代表的基团可以都相同但不同时为H原子,或者其中任意三个基团相同,或者其中任意两个基团相同,或者四个基团各不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I中,R1~R4中任意一个基团代表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其余三个基团均为H原子;或者R1~R4中任意两个基团代表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其余两个基团均为H原子;或者R1~R4中任意三个基团代表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其余一个基团为H原子;或者R1、R2、R3和R4各自独立地代表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当R1、R2、R3和/或R4代表含有n个苯环和/或芳杂环的具有吸电子性质的芳香基团时,其各自的取代位置如式I’所示:
其中,
R1取代苯环A的A1、A2、A3、A4中任意一个位置上的H原子;
R2取代苯环B的B1、B2、B3、B4中任意一个位置上的H原子;
R3取代苯环C的C1、C2、C3、C4中任意一个位置上的H原子;
R4取代苯环D的D1、D2、D3、D4中任意一个位置上的H原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1取代苯环A的A1、A2、A3、A4中任意一个位置的H原子。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1取代苯环A的A1位置、A2位置或A3位置的H原子。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2取代苯环B的B1、B2、B3、B4中任意一个位置的H原子。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2取代苯环B的B1位置、B2位置或B3位置的H原子。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3取代苯环C的C1、C2、C3、C4中任意一个位置的H原子。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3取代苯环C的C1位置、C2位置或C3位置的H原子。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4取代苯环D的D1、D2、D3、D4中任意一个位置的H原子。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极性主体材料,其特征在于,R4取代苯环D的D1位置、D2位置或D3位置的H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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