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传输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1910860657.8 | 申请日: | 2019-09-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1943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21 |
| 发明(设计)人: | 王雷雷;赵铎;孙志建;杨春晖 | 申请(专利权)人: | 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7/15 | 分类号: | H04N7/15;H04L12/46;H04L29/08;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11319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苏培华 |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东城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目标终端 数据类型 终端 透传 目标终端标识 待传输数据 待传输信息 源终端 报文 数据传输过程 报文传输 传输效率 传输信息 存储介质 电子设备 会议调度 数据传输 预先约定 终端发送 接收源 封装 服务器 占用 携带 | ||
1.一种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源终端发送的携带有待传输信息的第一报文;所述待传输信息包括目标终端标识、数据类型和待传输数据;所述源终端为会控终端和参会终端中的一个;
确定所述数据类型是否为透传类型;所述透传类型表示所述待传输数据的格式由所述源终端与所述目标终端标识对应的目标终端预先约定;所述目标终端为所述会控终端和所述参会终端中的另一个;
在确定出所述数据类型为透传类型后,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二报文,并将所述第二报文传输至所述目标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数据类型是否为透传类型的步骤,包括:
从所述第一报文中解析出所述待传输信息;
按照预设的数据类型的放置位置,从所述待传输信息中提取用于表征数据类型的字符串;
比较所述字符串与预设的用于表征透传类型的字符串;
在比较结果为相同时,确定所述数据类型为透传类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源终端为会控终端,所述目标终端为参会终端;
所述接收源终端发送的携带有待传输信息的第一报文的步骤,包括:接收所述会控终端发送的携带有待传输信息的第一互联网报文;所述待传输信息为请求信息;
所述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二报文,并将所述第二报文传输至所述目标终端的步骤,包括:基于视联网透传协议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一视联网报文,并将所述第一视联网报文经由视联网服务器转发至所述参会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传输信息还包括本地会议标识;所述基于视联网透传协议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一视联网报文的步骤,包括:
从预设的本地会议标识与全局会议标识的对应关系中,查询所述本地会议标识对应的全局会议标识;
将所述全局会议标识赋值给所述视联网透传协议中的会议标识字段,将所述目标终端标识、所述数据类型和所述待传输数据赋值给所述视联网透传协议的命令参数字段,将用于表示透传消息的数值赋值给所述视联网透传协议的操作码;
将赋值后的视联网透传协议封装为第一视联网报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源终端为参会终端,所述目标终端为会控终端;
所述接收源终端发送的携带有待传输信息的第一报文的步骤,包括:接收所述参会终端经由视联网服务器返回的携带有待传输信息的第二视联网报文;所述待传输信息为针对请求信息的响应信息;
所述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二报文,并将所述第二报文传输至所述目标终端的步骤,包括:基于互联网协议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二互联网报文,并通过套接字socket连接方式将所述第二互联网报文发送至所述会控终端。
6.一种数据传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源终端发送的携带有待传输信息的第一报文;所述待传输信息包括目标终端标识、数据类型和待传输数据;所述源终端为会控终端和参会终端中的一个;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数据类型是否为透传类型;所述透传类型表示所述待传输数据的格式由所述源终端与所述目标终端标识对应的目标终端预先约定;所述目标终端为所述会控终端和所述参会终端中的另一个;
传输模块,用于在确定出所述数据类型为透传类型后,将所述待传输信息封装为第二报文,并将所述第二报文传输至所述目标终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解析子模块,用于从所述第一报文中解析出所述待传输信息;
提取子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的数据类型的放置位置,从所述待传输信息中提取用于表征数据类型的字符串;
比较子模块,用于比较所述字符串与预设的用于表征透传类型的字符串;
确定子模块,用于在比较结果为相同时,确定所述数据类型为透传类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86065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