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地下振动事件类型识别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49551.8 | 申请日: | 2019-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983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0 |
发明(设计)人: | 朱武振;邓红端;谢友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安保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50 | 分类号: | G06F17/50;G01V1/30 |
代理公司: | 42242 武汉蓝宝石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振宇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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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振动事件 振动数据 安防 地下 连续事件 触发阀 分类识别 警示要求 特征判断 判定 采集 记录 | ||
1.一种地下振动事件类型识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1,采集地下振动数据;
步骤2,判定所述振动数据超过设定的触发阀值时,记录设定时间内的超过所述触发阀值的所述振动数据为振动事件数据;
步骤3,根据所述振动事件数据的最大峰值、振动次数、间隔时间以及是否为连续事件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记录设定时间内的所述振动数据包括:记录设定时间内所述振动数据的值中最大的N个,记录的N个所述振动数据的值要大于所述触发阀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包括:爆破、挖掘、人行和车辆驾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包括:
步骤301,根据所述振动事件数据的最大峰值是否超过设定的爆破阀值以及所述振动次数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是否为爆破,是,结束振动事件类型识别过程,否,执行步骤302;
步骤302,判断所述振动事件是否连续,是,执行步骤303,否,执行步骤304;
步骤303,根据所述振动次数和所述间隔时间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是否为人行或者挖掘;
步骤304,根据所述振动事件的连续时间和振动次数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是否为车辆驾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01中,所述振动数据的最大值超过爆破阀值且所述振动次数不超过设定的第一振动次数阀值时,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为爆破,否则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不是爆破。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02中,根据所述振动事件数据的振动频率是否大于设定的频率阀值判断所述振动事件是否连续。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03包括:判断所述振动次数是否大于第二振动次数阀值,是,所述间隔时间大于设定的间隔时间阀值时,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为挖掘,所述间隔时间不大于间隔时间阀值时,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为人行;否,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为其它事件。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04包括: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连续时间超过设定的连续时间阀值且所述振动次数小于设定的第三振动次数阀值时,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为车辆驾驶,否则,判定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为其它事件。
9.一种地下振动事件类型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地波探测器、振动事件数据记录模块和振动事件类型识别模块;
地波探测器,用于采集地下振动数据;
振动事件数据记录模块,用于判定所述振动数据超过设定的触发阀值时,记录设定时间内的超过所述触发阀值的所述振动数据为振动事件数据;
振动事件类型识别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振动事件数据的最大峰值、振动次数、间隔时间以及是否为连续事件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
10.一种地下振动事件类型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事件类型识别模块判断所述振动事件的类型包括:爆破、挖掘、人行和车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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