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设备支架及头戴式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741693.2 | 申请日: | 2019-08-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4191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4 |
| 发明(设计)人: | 蔡洪侦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F16M13/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刘抗美 |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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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设备 支架 | ||
1.一种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主体,包括两伸缩臂,两所述伸缩臂相互重叠设置;两所述伸缩臂均开设有导槽;
旋钮轴,在按压所述旋钮轴时,所述旋钮轴能够伸入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
调节齿轮,固定套设于所述旋钮轴上,在按压所述旋钮轴时,所述调节齿轮在所述旋钮轴的带动下移动至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以同时收容于两所述伸缩臂的导槽内时,所述调节齿轮与所述导槽啮合,所述调节齿轮沿所述导槽转动时,对应两所述伸缩臂相向或相背运动;
自锁机构,包括后壳体、弹性件以及锁止件;所述后壳体位于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背离所述旋钮轴的一侧;所述弹性件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后壳体上,另一端与所述锁止件连接;在所述旋钮轴处于按压状态时,所述锁止件与所述旋钮轴的端部抵持;所述自锁机构还包括定向柱,所述定向柱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后壳体上;所述弹性件为弹簧,所述锁止件为锁止齿轮,所述弹性件与所述锁止件依次套设于所述定向柱上;
所述自锁机构还包括限位片,所述限位片固定于所述定向柱的端部,所述限位片与所述锁止件卡合限位;
所述旋钮轴回缩时,所述旋钮轴带动所述调节齿轮离开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且所述弹性件将所述锁止件弹入所述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以锁止两所述伸缩臂的相对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按压所述旋钮轴时,所述旋钮轴朝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凸伸,所述旋钮轴的端部抵持所述锁止件,以使所述锁止件离开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并且所述调节齿轮随所述旋钮轴的凸伸而移动至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向柱为棱柱,所述锁止件上设有装配孔,所述装配孔与所述定向柱的截面形状相适配,以使所述定向柱在沿所述锁止件的周向方向上限位所述锁止件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体朝向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的表面开设有容置所述锁止件的容置槽;
所述定向柱固定于所述容置槽的槽底。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钮轴的端部开设有用于避让所述定向柱的避让槽,所述避让槽沿所述旋钮轴的长度方向延伸;
当按压所述旋钮轴时,所述旋钮轴的端部朝所述定向柱方向推动所述锁止件,所述定向柱的端部延伸至所述避让槽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设备支架还包括前壳体,所述前壳体与所述后壳体分设于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的两侧;
所述旋钮轴的一端设有旋钮盖,所述旋钮轴贯穿所述前壳体,所述旋钮盖与所述前壳体表面具有间隙,按压所述旋钮盖,以使所述旋钮盖移动至贴合于所述前壳体的表面的位置时,所述旋钮轴相应带动所述调节齿轮移动的距离使得所述调节齿轮移动至两所述伸缩臂的重叠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壳体与所述后壳体围合形成容置腔,所述头戴式设备的电池容置在该容置腔内。
8.一种头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头戴式设备支架及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安装于所述支架主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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