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707561.8 | 申请日: | 2019-08-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6707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4 |
| 发明(设计)人: | 涂长祖;刘志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6B5/00 | 分类号: | B66B5/00;G06Q10/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吕伴 |
| 地址: | 20161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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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梯 作业 确认 方法 | ||
1.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记录电梯维保过程中各信号的变化,依各信号的变化数据做成维保信息,再将维保信息和维保计划进行比较,确认维保人员的作业真实性;
所述维保信息为维保开始和持续时间、停梯的开始和持续时间、安全回路断开的开始和持续时间、维保运行开始和持续时间、维保运行经过楼层及紧急电动运行开始和持续时间、紧急电动运行经过楼层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
在电梯控制系统内追加上述记录电梯维保过程中各信号的变化传回公司服务器,所述公司服务器依各信号的变化数据做成维保信息,再将维保信息和维保计划进行比较,确认维保人员的作业真实性的要求;
所述电梯维保过程中各信号为维保工具连线信号、停止开关信号、安全回路信号、关送电信号、检修运行信号、紧急电动运行信号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其中,所述电梯维保过程中的信号为至少包括维保工具连线信号;
所述确认维保人员的作业真实性是维保开始和持续时间大于零则判定维保人员有到岗,否则没有到岗;
所述确认维保人员的作业真实性是维保计划各项所需维保信息的种类、次数、持续时间,停靠楼层小于记录和/或计算值则判定维保作业完成,否则维保作业未完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电梯维保过程中各信号的变化是维保工具每次连线的开始和持续时间、停止开关每次动作的开始和持续时间、安全回路每次动作的开始和持续时间、电梯每次关电时间、送电时间、检修运行每次的开始和持续时间、经过楼层、紧急电动运行每次的开始和持续时间、经过楼层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维保过程中各信号的变化是由电梯控制系统、现场数据采集装置、远端数据收集装置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来完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维保信息的作成是由电梯控制系统、现场数据采集装置、远端数据收集装置、云端设备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来完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维保计划是电梯的临时维保作业计划、半月维保作业计划、月维保作业计划、季度维保作业计划、半年维保作业计划、年度维保作业计划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维保人员到岗是由电梯控制系统、现场数据采集装置、远端数据收集装置、云端设备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来完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维保作业的确认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维保作业完成是由现有电梯控制系统、现场数据采集装置、远端数据收集装置、云端设备的一种或任意两种以上的组合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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