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910703962.6 | 申请日: | 2019-07-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0575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2 |
| 发明(设计)人: | 郭秀清;林益邦;贾王欢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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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装置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限位件以及导线;
所述第一壳体设有第一内腔和第一开口,所述第一开口与所述第一内腔连通;
所述第二壳体包括主体部及第一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主体部连接;
所述主体部设有第二内腔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二开口与所述第二内腔连通;
至少部分所述第一限位部经所述第一开口伸入所述第一内腔;
所述限位件包括第二限位部和第三限位部;
所述第二限位部与所述主体部连接,至少部分所述第二限位部收容于所述第二内腔;
至少部分所述第三限位部经所述第二开口及所述第一开口伸入所述第一内腔,所述第三限位部与所述第一壳体转动连接;
所述第三限位部与所述第一限位部围设成第一导线槽,所述第一导线槽与所述第一内腔相贯通,所述第一导线槽与所述第二内腔相贯通;
所述导线经所述第一导线槽延伸至所述第一内腔和所述第二内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限位部绕转动轴线相对所述第一壳体转动,所述第一导线槽的中心线与所述转动轴线平行,或者所述第一导线槽的中心线与所述转动轴线形成小于或等于45°的夹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呈弧形状,所述第三限位部包括远离所述第二限位部的第一端部,所述第一端部呈弧形状,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限位部拼接成连续弧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包括第一扣合部,所述第一扣合部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限位部,所述第三限位部设有第二扣合部,所述第二扣合部扣合于所述第一扣合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限位部包括底壁及固定连接所述底壁的侧壁,所述侧壁与所述第一限位部围设成所述第一导线槽,所述底壁与所述第一壳体转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限位部包括顶壁及加强壁,所述顶壁固定连接所述侧壁,且所述顶壁与所述底壁相对设置,所述顶壁设有走线口,所述走线口连通所述第一导线槽,所述导线经所述走线口延伸至所述第一内腔,所述加强壁凸设于所述顶壁背离所述底壁的表面,且所述加强壁位于所述走线口的周缘。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部包括周侧壁及相对设置的第一壁与第二壁,所述周侧壁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壁与所述第二壁之间,且所述周侧壁连接于所述侧壁,所述第一壁连接于所述顶壁,所述第二壁连接于所述底壁,所述周侧壁、所述第一壁及所述第二壁围成第二导线槽,所述第二导线槽将所述第一导线槽连通至所述第二内腔,所述导线经所述第二导线槽延伸至所述第二内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包括连接部,所述连接部连接于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主体部之间,所述连接部将所述导线挤压在所述第二导线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朝向所述第一壁的表面设有相对设置的第一夹持凸起及第二夹持凸起,部分所述导线被夹持在所述第一夹持凸起与所述第二夹持凸起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部包括第一紧固部及连接所述第一紧固部的第二紧固部,所述第一紧固部与所述第二紧固部固定连接于所述主体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装置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收容于所述第一内腔,所述固定件包括第一部分及连接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第二部分转动连接于所述第三限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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