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910487876.6 | 申请日: | 2019-06-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088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8 |
| 发明(设计)人: | 周晶;吴峰;郭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易点时空网络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3/0354 | 分类号: | G06F3/0354;G06F3/038;G06F3/0488;G06F9/45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41 | 代理人: | 唐海力;李志刚 |
| 地址: | 200125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终端 用户数据 广告投放模块 机器学习技术 表生成模块 采集模块 打包模块 能力计算 排序模块 汽车营销 权重计算 视频节目 用户特征 用户体验 大数据 鉴别 | ||
1.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S1:基于组件技术构建一种通用组件,在组件底层通过JavaScript判断当前环境是属于可触摸环境还是不可触摸环境;
S2:对于可触摸环境:利用标准的Touch事件模型,实现模拟算法完整模拟移动端的表达hover效果;
S3:对于不可触摸环境:利用标准的Mouse事件模型,实现模拟算法完整模拟鼠标来表达hover效果;
S4:对于穿透现象,通过阻止流程传播的方式解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特定字符对html模板所需渲染部分对应的数据进行标识,并将该html模板及标识所需渲染部分对应的数据均以变量的形式传入引擎解析模块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擎解析模块使用JavaScript语言的正则表达式对传入的html模板及标识所需渲染部分对应的数据进行匹配,匹配出传入html模板变量及所需渲染部分对应的数据变量,并将其组装成html代码形式返回前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于不同的业务类型,需要的HTML模板是不同的,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在HTML模板中添加不同的数据类型的属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ouch事件模型的建立为了简化对单个和多个触摸事件的识别,特定窗口内的每一个视图都可以被配置成多点触摸视图或是单点触摸视图,每一个视图都可以被配置成独占或是非独占视图,根据视图的配置,可以忽略或是识别该视图以及其他视图中的触摸事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经过处理的触摸输入数据可以被称为一个或多个触摸事件,并且可以采用由多点触摸面板产生的原始触摸数据更易于处理的格式,每一个触摸事件都可以包括当前正发生触摸处的一组坐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来自触摸敏感设备的一个或多个触摸输入信号,基于触摸输入信号确定两个或多个触摸事件,其中该触摸事件和在触摸敏感设备上显示的web页面中的两个或更多个区域相关联的触摸输入信号相关联,以及通过编程接口提供对至少一个触摸事件的访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触摸手势模型和鼠标事件之间映射模型的映射存储单元,用于获取触摸手势的手势输入单元和触摸手势从映射模型获取对应鼠标事件的控制单元和用于发送鼠标事件的鼠标事件发送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映射存储单元、手势输入单元和鼠标事件发送单元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触摸点数查找映射模型数据从而得到鼠标事件中的按键事件,通过设置阈值时间,实时判断触摸手势中的触摸点数信息,当触摸点数信息包含一个触摸点时,如果所述阈值时间内的触摸点未发生移动则查找所述映射模型得到鼠标事件中的左键按键事件,如果阈值时间内该触摸点发生移动则查找映射模型得到鼠标事件中的中键按键事件,当触摸点数信息包含两个触摸点时,如果阈值时间内两个触摸点均未发生移动则查找映射模型得到鼠标事件中的右键按键事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移动终端的hover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触摸手势中的触摸点数信息,根据触摸点数信息查找映射模型得到鼠标事件中的按键事件,然后在获得按键事件的基础上获取触摸手势中的移动轨迹,根据移动轨迹查找所述映射模型得到鼠标事件中对应的按键事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易点时空网络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易点时空网络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487876.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