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合于酸法氧化铝电解工艺的电解质体系及其应用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467912.2 | 申请日: | 2019-05-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9363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9 |
| 发明(设计)人: | 郭昭华;刘瑞平;张一雯;王永旺;韩硕;陈东;黄涌波;甄鹏;徐宏雷;杨春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25C3/18 | 分类号: | C25C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黄泽雄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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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适合于 氧化铝 电解 工艺 电解质 体系 及其 应用 | ||
1.一种适合于酸法氧化铝电解工艺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包括组分I和组分II;组分I为酸法氧化铝,所述组分II包括如下质量百分比的各组分:
氟化钠38-46%,
氟化铝35-45%,
氟化锂>0且≤3%,
氟化镁>0且≤3%,
氟化钙>0且<7%,
氟化钾>0且≤3%,
其余为冰晶石;
且所述电解质体系中氟化钠和氟化铝的分子比为2.4-2.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解质体系中氟化钠和氟化铝的分子比为2.5-2.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
所述酸法氧化铝为一次或分多次投入所述电解质体系中,且每次投入的酸法氧化铝和所述组分II的质量比为1-3%。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II中,如下各组分的质量百分比分别为:
氟化钠41-46%;
氟化铝38-4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II中,氟化锂的质量百分比为1-3%。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II中,所述氟化镁的质量百分比为1-3%。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II中,所述氟化钙的质量百分比≥2%且<7%。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分II中,所述氟化钾的质量百分比为1-3%。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其特征在于,在酸法氧化铝电解过程中,间隔多次重复向电解质体系中投入所述酸法氧化铝,且投入方法为当前一次投入的酸法氧化铝溶解后,再向电解质体系中投入酸法氧化铝。
10.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电解质体系在酸法氧化铝电解工艺中的应用;
所述酸法氧化铝在所述电解质体系中进行电解时,过热度控制为10℃±2℃,电解温度控制在96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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