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门监控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373374.0 | 申请日: | 2019-05-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1796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0 |
发明(设计)人: | 袁坡;潘生俊;赵俊能;丹尼尔马里尼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眼云智家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7/18;G06K9/00;G06T7/00 |
代理公司: |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罗京;孟湘明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控 系统 及其 控制 方法 | ||
本申请涉及一种门监控系统及其控制方法。该门监控系统通过设置于门上猫眼孔中的摄像系统采集邻近于该门的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并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对所述摄像系统采集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分析,进而在确定满足预设条件之后可选择地将该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发送至房主所携带的移动终端,以允许房主对门附近区域进行智能地视频监控。同时,在猫眼孔中还装有交互接口,用于接收来访对象的交互请求操作,其中,在接收到来访对象的交互请求操作后,将该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和所述交互请求发送至房主所携带的移动终端,以实施房主与来访对象之间的远程交互。所述交互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开锁请求、语音通话请求和视频通话请求等。
技术领域
本发明总体地涉及门监控系统,特别是涉及能够实施远程交互功能的门监控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门监控系统对于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主流的门监控系统为移动触发式门监控系统,其工作原理为:检测在门附近区域是否存在对象移动,并在检测到存在对象移动之后开启视频监控功能。然而,这样的门监控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诸多缺陷。
首先,任何具有移动能力的对象都能够触发视频监控功能。也就是说,现有的门监控系统无法辨别该移动对象是否为期望的对象,造成大量的错误检测和警报。例如,当猫和狗进入该门监控系统的监控区域内时,同样能够触发视频监控功能并产生相应的警示信号。这无疑给使用者造成巨大的困扰。
其次,在应用场景中,当移动对象为访客(或者其他有欲望与房主互动的对象)时,站在门前的他/她希望与房主进行互动,例如,与房主进行语音通话、视频通话、请求开锁等。然而,现有的门监控系统的互动模式仅局限于当房主本人在房内的场景。例如,访客可通过按压门铃与房主进行互动以请求开锁。响应于门铃被触发,与门铃通信连接的室内机会产生提示信息给房主。如果房主在房内,在接收到提示信息之后,其能够通过室内机与站在门外的访客进行互动;然而,如果房主不在房内,访客的互动需求将得不到满足。也就是说,现有的门监控系统缺乏实施远程交互的功能。
因此,对于一种利于实施远程交互功能的门监控系统的需求是存在的。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了本申请。本申请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门监控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其通过设置于门上猫眼孔中的摄像系统采集邻近于该门的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并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对所述摄像系统采集的图像数据进行处理分析,进而在确定满足预设条件之后可选择地将该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发送至房主所携带的移动终端,以允许房主对门附近区域进行智能地视频监控。同时,在猫眼孔中还装有交互接口,用于接收来访对象的交互请求操作,其中,在接收到来访对象的交互请求操作后,将该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和所述交互请求发送至房主所携带的移动终端,以实施房主与来访对象之间的远程交互。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交互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开锁请求、语音通话请求和视频通话请求等。
根据本申请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门监控系统,包括:设于住所的门上的猫眼孔中的摄像系统,其中,所述摄像系统包括用于检测所述摄像系统的视场内是否存有对象移动的运动探测器,以及,朝向该门的外侧的第一摄像设备,用于采集邻近该门的外侧区域的来访对象的图像数据;设置于所述猫眼孔的交互接口,用于接收来访对象的交互请求操作;以及,门控制器,所述门控制器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在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当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所执行时,所述处理器,用于:对该来访对象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图像数据进行处理,以确定满足至少一条件,其中,该至少一条件包括确定所述图像数据中所包含的对象中包括人类,或者,确定所述图像数据中包括人脸区域;响应于确定满足至少一条件,通过所述处理器输出该来访对象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图像数据至移动终端;和/或,响应于接收到该来访对象的交互请求操作,通过所述处理器输出该来访对象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图像数据和所述交互请求至移动终端。
在上述门监控系统中,所述交互请求包括开锁请求、语音通话请求、视频通话请求中任意一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眼云智家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杭州眼云智家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373374.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