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10359713.X | 申请日: | 2019-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0970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
发明(设计)人: | 吴玲;郑斌义;沈柏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40/13 | 分类号: | G06V40/13;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北京晟睿智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03 | 代理人: | 于淼 |
地址: | 361101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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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面板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面板,包括相对设置的彩膜基板和阵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阵列基板靠近所述彩膜基板的一侧包括至少一个光感单元;
还包括准直孔,在第一方向上所述准直孔贯穿所述彩膜基板和所述阵列基板的部分膜层,所述准直孔与所述光感单元一一对应,所述第一方向为垂直于所述显示面板的方向;
所述彩膜基板包括第一基板、第一挡光层和至少一个第二挡光层,所述第一挡光层位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阵列基板的一侧,所述第一挡光层上包括多个第一开口部;所述第二挡光层位于所述第一挡光层靠近所述阵列基板的一侧,且所述第二挡光层包括多个第二开口部;
所述阵列基板包括第三挡光层,所述第三挡光层位于所述阵列基板靠近所述彩膜基板的一侧,所述第三挡光层包括多个第三开口部;
所述第一开口部、所述第二开口部、所述第三开口部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均与所述准直孔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重合;
所述阵列基板包括第二基板、以及顺次堆叠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缓冲层、所述光感单元、公共电极层、第一绝缘层和像素电极层,
所述像素电极层包括至少一个第四开口部,或所述第一绝缘层包括至少一个第五开口部;所述第四开口部、或所述第五开口部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与所述光感单元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重合;
或者,所述像素电极层包括至少一个第四开口部,以及所述第一绝缘层包括至少一个第五开口部;所述第四开口部、第五开口部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与所述光感单元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重合;
所述彩膜基板包括彩膜层和至少一个第五挡光层,所述第五挡光层与所述彩膜层同层设置,在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五挡光层由红色色阻和蓝色色阻的层叠结构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准直孔在第一方向上具有多个膜层,所述多个膜层的折射率在1.3-1.7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阵列基板还包括第四挡光层,所述第四挡光层位于所述缓冲层远离所述光感单元的一侧,其中所述光感单元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第四挡光层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正投影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准直孔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高度为h,所述准直孔的孔径为d,其中h:d=3:1-10: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准直孔的孔径为d,3μmd10μ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准直孔的收光角度在12°-30°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包括阵列排布的开口区和包围所述开口区的非开口区,其中,所述准直孔和所述光感单元均位于所述非开口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围绕所述显示区的非显示区,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指纹识别区,所述光感单元位于所述指纹识别区内,所述指纹识别区在所述彩膜基板上的正投影与所述显示区在所述彩膜基板上的正投影至少部分重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准直孔的形状为圆形、椭圆形、矩形中任意一种。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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